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獲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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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十一月七日)宣布修訂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修訂項目主要包括「綜合發展區」、「住宅(甲類)」、「政府、機構或社區」和「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加入建築物高度限制,及多項修訂;並就公共屋h、明華大廈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最高准許地積比率作出修訂。

  各項修訂的主要目的是回應公眾對更佳居住環境的訴求。為區內建築物加入不同高度限制的同時,我們亦重視保留地區特色。其中,位於筲箕灣道和西灣河街一帶舊樓密集的發展/重建區,最高建築物高度限制為主水平基準上一百米或一百一十五米。為配合把面積較細的土地合併發展,佔地四百平方米或以上的土地的最高建築物高度將獲准增加二十米。

  載有修訂項目的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9/15,於辦公時間內在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港島規劃處和東區民政事務處供市民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二○○九年一月七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送交申述。有關申述將供公眾查閱。

  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9/15的複本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草圖。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