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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洲燈塔建築群列法定古蹟(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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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宣布,青洲燈塔建築群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列為法定古蹟;有關公告今日(十一月七日)刊憲。

  青洲燈塔建築群包括一座建於一八七五年的舊燈塔、一座於一九○五年興建的新燈塔、一幢前歐籍職員宿舍,以及一幢前看守員房舍。數十年來,新舊青洲燈塔為數以萬計從西面進入香港的船隻輔航,在香港海事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青洲燈塔於一八七五年七月一日啟用,時為香港首座燈塔於鶴咀建成後約三個月。一九○一年,當時有計劃把鶴咀燈塔的訊號燈搬移至青洲。為此,青洲需要建造一座更高更大的塔樓,以容納鶴咀的訊號燈。

  新青洲燈塔建於舊燈塔旁,於一九○四年動工,翌年竣工。新燈塔建成後,取代了舊燈塔的功能。新燈塔在一九七○年代已改為全自動操作,一直使用至今。

  舊燈塔是細小的圓柱形燈塔,以花崗石建造,高約十二米,門口沿邊飾以凸出的粗面隅石。燈塔的牆上有兩個「十」字開口,供塔內通風和透光之用。這些開口與雕鑿與中古時代歐洲堡壘上的槍眼,十分相似。

  新燈塔也呈圓柱形,以花崗石和混凝土建造,高十七點五米,頂部裝設一個鋼鑄訊號燈。整座構築物均髹上白漆,不但令航海員易於看見,而且又能發揮隔熱功能和保護構築物本身。螺旋型樓梯以磚石鋪砌,工藝精巧,並築有美觀的欄杆。入口處和窗戶的頂部,則塑造成平圓拱形,並以灰塑裝飾作為點綴。

  前歐籍職員宿舍是燈塔建築群不可或缺的部分。該宿舍相信是建於十九世紀末,當中不乏充滿古典風格的裝飾構件,例如前門的門廊,以飾有改良式柱頭的支柱作為支撐。建築物原本只是單層樓房,於一九二三年才加建頂層。

  前看守員房舍是一幢單層、平頂而呈「L」形狀的建築物,外牆開有平圓拱窗戶,頂部則建有飛檐。

  自一九五○年代起,由本地人員代替歐籍人員執行看守燈塔的工作,到了一九七○年代,看守燈塔的工作更由自動化設備所取代。該兩座宿舍建築物曾一度改建為警察康樂中心。現時,青洲燈塔的前職員宿舍、前看守員房舍連同四周範圍(不包括兩座燈塔)均租予基督教互愛中心作為青少年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之用。

  舊和新青洲燈塔是香港現存五座戰前燈塔的其中兩座。至於其餘三座,位於橫瀾島和燈籠洲的燈塔已於二○○○年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列為法定古蹟,位於鶴咀的則於二○○六年列為法定古蹟。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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