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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制度有效確保升降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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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五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機電工程署負責執行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條例」),擔任安全規管角色,確保升降機安全。該署會繼續監察升降機承建商的表現,以確保他們能提供符合標準的服務。

  「按條例規定,升降機工程(包括保養服務)必須由註冊升降機承建商進行,而承建商須遵守符合國際標準的實務守則內的安全要求。」

  他表示,機電工程署一向致力監察現行的規管制度,目前並無發現升降機的安全有下降蹟象。

  發言人說﹕「富善h的電梯事故,雖然屬個別及罕有的事件,本署仍會仔細調查,然後根據結果,檢討現行規管制度。」



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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