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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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指引元朗區的發展及重建。」

  元朗規劃區佔地約五百六十一公頃,位於新界西北的元朗平原中部,北面以元朗工業h的外圍為界,南達元朗公路,東接元朗舊墟鄉村,西面則以朗天路為限。

  七塊共佔約二十四公頃的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作綜合發展/重建作住宅及/或商業用途,並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約六十二點三公頃的土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或其支區,作高密度住宅發展。作中等密度住宅發展的土地劃作「住宅(乙類)」地帶或其支區,共佔地約三十三點八公頃。位於橫洲路的一塊土地劃作「住宅(戊類)」地帶,佔地約零點八公頃,透過進行重建(或改建計劃)而鼓勵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途,使改作住宅用途。這類計劃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

  作鄉村擴展的現有鄉村和土地,範圍約一百點一公頃,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

  約四十四點九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或其支區,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的需要。此地帶現有的主要設施,包括元朗游泳池場館、元朗大會堂、元朗劇院、社區中心、球場、診療所、分區消防局、警署、政府合署、巴士總站及多間學校。此外,約五十二點一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主要是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

  佔地共約一百零九點二公頃的數幅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範圍包括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的地帶;此地帶中包括東頭工業區的支區;和留作多項用途,如工業h、污水處理廠及加油站等的「其他指定用途」地帶。

  佔地約三十八點八公頃的三個草木茂盛的小圓丘劃作「綠化地帶」,以保存其天然地理環境。

  元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18現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及屏山鄉事委員會,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上述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