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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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很高興今日有機會與發展局及其他部門的同事向大家講解關於特區政府參與四川重建工作的最新情況。我們感謝各位議員於本年七月在立法會批准撥款二十億港元,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參與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首階段的財政承擔。我們將這二十億港元設立了「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並作為收取民間捐款的平台。

  政府早前曾承諾,會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匯報進展。

  在基金成立後,特區政府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一直與四川省政府有關部門緊密聯繫。經過一段日子的準備工作後,川港雙方政府於十月十一日簽訂了《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合作的安排》(《合作安排》),這《合作安排》為有關援建項目的撥款、推行和監察等事宜定下框架。我們於當天亦隨即向立法會提交了參考資料文件。

  《合作安排》訂明,每個援建項目均會獨立設項。不同階段的援建計劃均會有明確的項目清單,表明個別項目的性質、內容、範圍、預算費用和服務對象等。

  在首階段,特區政府同意先確定二十個援建項目,包括基礎設施、醫療、教育、社福設施等,預計財政承擔約十九億港元。

  《合作安排》同時就資金管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等方面定下各方面的細則。發展局局長稍後會就這方面各向位議員匯報。

  大家都非常關心香港的非政府機構參與四川的援建工作。我們已於十月十三日開始接受香港非政府機構向基金申請撥款參與四川援建工作。有關的申請指引已於十月十一日上載至政府網頁。現在我們亦開展了與相關的非政府機構溝通。

  所有非政府機構均可提出項目建議,但是援建是以四川省災區為主,非政府機構可以提出希望援建的硬件項目或軟件服務。他們亦需要符合香港《稅務條例》內作為非牟利機構的身分。

  這些非政府機構亦需要有四川省內的省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作為他們參與四川重建工作的夥伴機構。這是要確保他們有一定的能力可以完成他們在四川省內所做的項目或服務,並符合災區重建的整體規劃和需要。

  非政府機構向基金申請資助,一般是以一千萬港元為限,但如有特殊情況,我們可以考慮超過一千萬港元的申請。政府希望可以在十一月底審批已收到的首輪申請及盡早公布審批結果。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