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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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就二○○八至○九年度施政報告保安局的施政措施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感謝委員會邀請我及我的同事,向各委員進一步解釋保安局在二○○八至○九年度施政綱領中臚列的措拖。我會集中介紹一些重點,簡介完畢後,我和同事很樂意聽取大家的意見及解答各委員的提問。

為台灣居民提供更多入境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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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一向致力為訪港的台灣居民提供入境便利。隨茩輕隞P台灣之間的往來日益頻密,我們會在來年推出兩項進一步便利台灣訪客的措施,包括:

(一) 取消30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規定;及
(二) 把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長至30天。

  新措施會為訪港的台灣居民,特別是「即興」來港的旅客提供更大的便利,並且讓他們在計劃旅程時更具靈活性。

港澳居民出入境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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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兩地關係密切,近年兩地人流數字大幅上升,有需要為往來兩地的港澳居民提供更方便的出入境措施。

  經過和澳方商討,我們打算開放「e-道」給澳門永久性居民登記使用,及豁免澳門永久性居民填交抵港/離港申報表。澳方也打算向香港居民提供類似的便利。我們預期有關的便利措施可在二○○九年年中起實施。

  我們並希望在二○○九年年中起豁免要求十六歲或以上的澳門永久性居民遞交由澳方發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赴港申報表」,讓他們只需持澳門永久性身份證即可訪港。為十六歲以下的人士作出豁免涉及修改香港法例,需要較長的時間作考慮和實施。

  為讓澳門訪客可在港逗留更長的日期,我們擬延長澳門永久性居民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至180天;而非永久性居民則由14天延至30天。

擴大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的範圍至經常訪港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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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在二○○八年五月起擴大了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的範圍至經常訪港旅客。

  這項服務受到用家歡迎,至九月底已有約8 000名旅客登記使用。

  我們會繼續推廣這項服務。

開放邊境禁區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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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局繼於二○○六年諮詢地區團體及其他相關組織後,於本年初公布將邊境禁區的陸地覆蓋範圍由現時約2 800公頃大幅縮減至約400公頃。日後,現有邊界巡邏通路以南的所有土地、落馬洲河套、蠔殼圍,以及蓮麻坑村西北面和白虎山北面的兩幅土地都不會納入邊境禁區。

  為配合縮減邊境禁區,當局將會興建輔助邊界圍網,及邊界巡邏通路和主圍網的新段。當局會分段實施新邊境禁區界線,以便盡早將有關土地釋出禁區。第一段(即米埔至落馬洲管制站段)及第四段(即蓮麻坑至沙頭角段)的工程預計於二○一○年年底完成。我們會於二○○八/○九立法年度下半年,向保安事務委員會簡報工程的細節及預計開支。

規劃及土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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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邊境禁區範圍內有許多私人土地和具有保育價值的濕地,大部分土地尚未有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而且缺乏基礎設施(如道路及渠務等)。因此,當局必須有全盤規劃,詳細探討從邊境禁區釋出土地的發展潛力和限制,按可持續發展的大原則,制定規劃大綱。規劃署已聘請專家顧問展開這方面的工作,以便在新的邊境禁區界線生效前,擬備法定規劃圖則,為有關土地的保育及發展提供指引。規劃署於二○○八年五月公布概念規劃草圖,諮詢公眾工作已於八月完成。專家顧問正就諮詢所得意見擬備更詳細的草圖,並計劃在二○○九年上半年再作公眾諮詢。整項規劃研究預計會在二○○九年完成。

環境/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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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關注縮減邊境禁區範圍及當地隨後的發展可能會對環境及保育有所影響,包括對附近生態敏感地點及后海灣水質的影響、以及對當地及附近地方的空氣質素的影響和產生噪音等問題。

  當局就釋出土地的發展作任何決定前,會先進行詳細的規劃研究,包括相關的技術評估及策略性環境評估,以期就釋出土地制定一個從環境角度認為可以接受的規劃大綱。此外,在進行主要的發展前,亦會設立充足和合適的環保配套設施。

  將來在釋出土地展開的工程或發展計劃,如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界定的「指定項目」,須嚴格遵循法定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

緊急救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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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正研究不同的長遠方案,務求令緊急救護服務更能集中照顧真正有需要的人士,並能持續保持高水平的召達時間表現。

  這些方案包括:

(一) 管理服務需求,包括加強宣傳,呼籲市民善用緊急救護服務;
(二) 檢視服務資源,根據持續上升的服務需求,考慮增撥資源;及
(三) 檢討服務模式,長遠研究在香港引入救護車調派分級制的可行性。

打擊青少年毒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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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年來,當局在打擊毒品問題上一直不遺餘力。針對吸食危害精神毒品的青少年人數持續上升,由律政司司長領導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廣泛諮詢有關人士,聽取意見,檢討措施、研究對策,打擊這個深受社會關注的問題。今年初宣布的一系列中短期措施,正相繼落實推行。我們也在早前開展了為期兩年的全港禁毒運動,和「友出路」計劃,旨在啟動社會無毒和關懷青少年的文化。

  經過一年的努力,專責小組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可望在短期內發表報告,提出一套全面和可持續推行的措施。我們會就報告提出的建議,和保安局需增添的人事資源,盡快諮詢各位委員。

人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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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一直維持開放的入境政策,便利全球各地(包括內地)的人才來港。在二○○七年,我們共吸納超過33 000名海外及內地的人才來港工作和居住,人數比五年前跳升近一倍。

  我們不時檢討人才入境的安排,配合香港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應策略發展委員會在今年四月的建議,我們計劃就如何進一步簡化人才及專業人士來港就業的入境安排,在短期內諮詢事務委員會。

打擊恐怖主義和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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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一向治安良好,面對恐怖分子襲擊的機會甚低。本地的政治和社會環境素來與恐怖分子沒有關連,亦沒有恐怖分子的支援基地或組織,香港負責保安的機關有足夠能力維持香港的安全和穩定。

  我們會繼續透過周全的本地法律、有效的執法行動、與金融界及相關業界的合作,以及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交換情報,致力打擊恐怖主義活動和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為。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實施聯合國安理會第1373號決議以及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部分特別建議,並訂明執法權力。我們須就條例內有關凍結、充公恐怖分子財產、上訴和賠償等程序制定法院規則,並就條例所規定的調查權力制定實務守則,以落實有關法例條文。我們計劃於二○○八/○九立法年度的上半年,就有關的法院規則及實務守則諮詢保安事務委員會。

監獄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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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會繼續尋求方法解決部分懲教院所設施陳舊及擠迫的問題,以配合羈押犯人和更生服務的需要。

  現正進行重建的羅湖懲教所預計將於二○一○年投入服務,屆時將可提供共1 400個懲教名額。重建後的羅湖懲教所,以及將來新落成的院所都會提供更切合現今需要的更生設施,以便更有效地協助罪犯更生。

  此外,我們正計劃重建芝w灣的懲教院所,以及按實際需要在現有的院所進行改善工程。

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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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致力參與國際間打擊犯罪的活動,並設有一套有效機制,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署有關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我們按照《逃犯條例》(第503章)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制訂所需命令,以實施這些雙邊協定。

  我們在二○○八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分別與印尼、日本及斯里蘭卡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我們正擬備附屬法例,以落實這些協定,並會將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我們會繼續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商討有關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

推行「風險與需要評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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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與需要評估程序」的實施可更準確地識別有較高羈管和再犯罪風險的囚犯,懲教署也可按評估結果為罪犯提供合適的更生計劃,藉以更有效地減少再犯罪的情況。

  懲教署已於二○○六年十月開始為所有本地年輕罪犯和判刑兩年或以上的本地成人罪犯,進行風險與需要評估。是項評估更於二○○八年二月起擴展至剩餘監禁期超過兩年的本地成人罪犯。年輕罪犯的配對更生計劃也已於二○○七年一月展開。懲教署會繼續進一步落實這方面的工作。



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