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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學生學習利益(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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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傳媒今日(十月十一日)查詢有團體就個別學校初中學生升讀高中的安排發起遊行一事,教育局發言人回應如下:

  發言人說:「本局一向重視學生的學習利益,為確保每個學生皆有接受寬廣而均衡的新高中課程,學校必須具理想規模,如果學校規模太少,如高中只有一至兩班,因資源所限,只能提供有限度的科目組合供學生選擇,不利學生學習。」

  「教育局早在2006/07學年起推出中學班級結構重整措施, 如學校未達開辦三班的要求,教育局已提供多項方案供學校申請,以繼續營辦高中。至於未能成功獲申請的學校,可選擇由下一學年開始,以「按人數資助模式」繼續營辦初中班級,直至有關學生完成中三為止,學校早已知悉這項安排。一直以來,本局在致學校有關發展方案的函件,以及「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家長選校表中等,亦有多次清楚說明這項安排。

  發言人強調:「教育局會確保該些學生可透過中央學位安排機制,獲派資助中四學位,讓學生轉到規模較大的學校升讀高中,除了有更多機會選修不同的科目組合外,同學眾多,也有利群育發展。 」

  發言人補充,目前全港超過六成中學收錄有第三派位組別的學生,當中不乏有經驗照顧該些學生的學校,所以家長有足夠的選擇,讓其子女進入合適及較具規模的學校,以修讀多元化的高中課程,以配合不同的需要和興趣。

  發言人說:「事實上,本局人員一直都有和學校保持聯絡,亦曾就學校未來發展路向進行會談,本局目前正審視有關學校就未來發展的申請。」



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7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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