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房屋署忠告居民中秋節切勿煲蠟
**************

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出:

  中秋佳節臨近,房屋署特別提醒公共屋h居民,切勿讓子女煲蠟。根據「屋h管理扣分制」,在屋h公眾地方煲蠟是即時扣分項目,違犯者除會被扣分外,亦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房屋署發言人解釋:「煲蠟十分危險,可能會釀成火警及導致嚴重燒傷。如住戶在屋h公眾地方煲蠟,房屋署會按『屋h管理扣分制』即時扣有關住戶五分。如因煲蠟而弄污地方,更會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他說:「房屋署職員若發現有小童煲蠟,會加以勸阻,並會警戒其家長,若小童不聽勸告,職員會向有關住戶即時扣分。」他強調兒童煲蠟或亂拋垃圾,會連累家人受罰。他又指出若住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十六分,會被終止租約。

  中秋節期間,房屋署將加強屋h巡邏,打擊煲蠟及亂拋垃圾等缺德行為,房屋署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罰款一千五百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

  除日常巡邏外,房屋署會一連三天(九月十三日至十五日)特別派出特遣行動小組及區域巡邏隊共約四百人在辦公時間內、外加強巡邏各公共屋h。

  房屋署又會於中秋節翌日早上,加派人手清理佳節過後居民遺留下來的垃圾。

  他說,房屋署透過屋h通訊、電梯大堂張貼海報,以及房屋資訊台播放的宣傳短片,提醒居民切勿煲蠟和保持地方清潔。

  去年中秋節期間,房屋署共發出五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予在屋h公共地方拋垃圾或煲蠟的人士,以及作出了七百多次口頭警告,勸喻市民停止煲蠟。

  發言人強調,房屋署絕不容忍住戶在屋h公眾地方煲蠟及亂拋垃圾;居民須同心協力,保持屋h安全清潔。



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54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