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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部分場地於中秋節期間將會延長開放時間及實施特別安排,詳情如下:
九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農曆八月十四至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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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公園
九月十三日及十五日:上午六時至凌晨零時三十分(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三十分)
九月十四日:上午六時至凌晨一時(開放時間延長兩小時)
荃灣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賽馬會德華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青衣公園
上午五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半小時)
九月十三日及十四日(農曆八月十四及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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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德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沙田公園
九月十三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九月十四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凌晨零時三十分(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三十分)
九月十四日(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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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園戶外設施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香港動植物公園噴水池平台花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
(開放時間延長兩小時)
維多利亞公園中央草坪
中秋節翌日(九月十五日)上午二時至上午五時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石澳泳灘
中秋節翌日(九月十五日)上午三時至上午五時局部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康文署歡迎市民在該署場地慶祝中秋節,但絕不容忍有人在場內亂拋垃圾或煲蠟。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將在九月十三日至十五日期間,在該署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加強巡邏工作,每晚調配約一千名員工當值,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
他提醒市民,職員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一千五百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對煲蠟者進行檢控。
他說:「市民切勿煲蠟,或把燃點的蠟燭直接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而應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然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他補充:「市民應把垃圾包好,然後妥善棄置在附近的垃圾箱內。」
市民切勿把蠟燃燒或溶化,或把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以免令自己或他人受傷或導致財物損毀。
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十四天。
市民可於九月十三至十五日每晚七時至午夜十二時期間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舉報在該署場地煲蠟的個案。署方會即時派員前往有關場地採取執法行動。
完
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