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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宣布由今日(九月五日)起接受「二零零八年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的資助申請。
粵港高新技術專責小組於二零零四年首次推出「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一直以鼓勵粵港兩地的大學、科研機構及產業加強合作,及提升大珠三角地區產業的科技水平為目標。深圳市政府在二零零五年加入本計劃。為了進一步加強粵港兩地的科技合作,去年新增了一個類別,由粵港或深港當局聯合資助有關項目。
創新科技署發言人說:「本計劃成立四年以來,粵港雙方共撥款十六億三千萬元,支持超過660個項目,單是去年所資助的研發項目已超過250個。」
發言人續說︰「由於反應良好,粵港高新技術專責小組同意資助計劃繼續以相同模式進行。」
一如去年,今年的資助計劃會分為三個類別:第一類項目由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提供資助,香港機構為主要申請人,並鼓勵廣東省機構參與;第二類項目由廣東省政府提供資助,廣東省機構為主要申請人,並鼓勵香港機構參與;第三類項目則由兩地政府聯合資助。
第一類由港方資助的項目須屬於以下12個科技範疇,包括:(一)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二)汽車零部件、(三)紡織及成衣、(四)納米科技的節能應用、(五)環保納米科技、(六)納米科技的醫療保健應用、(七)納米科技於電子產品和電器的應用、(八)資訊保安、(九)飛機配件及器材、(十)精密製造關鍵裝備、(十一)高效能平板顯示 (TFT-LCD和OLED)驅動器知識產權的研發、(十二)中藥現代化、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申請者須為香港成立的機構,並須向有關的研發中心或創新科技署提交申請。
第三類由粵港當局或深港當局聯合資助的項目,須屬於以下五個科技範疇,包括射頻識別(RFID)應用技術、節能與環保、電動汽車、電池關鍵技術及快速生物檢測技術。第三類項目的申請須由參與機構同時向香港當局(即創新科技署)及廣東(或深圳)當局提出。
至於第二類由廣東省政府提供資助,供粵方機構申請的項目,需直接向廣東省政府提出申請,詳情可向廣東省政府查詢。
發言人說:「資助計劃支持的科技範疇均能配合粵港兩地產業發展的需要,並能促進大珠三角地區的經濟發展。」
他續說:「有關申請若能盡量利用粵港兩地現有的研究發展設施、資源及知識,將獲得優先考慮。此外,我們鼓勵粵港兩地產業合作,形式可包括提供資金資助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及知識。」
申請的截止日期為十月十五日。申請詳情可瀏覽創新及科技基金網址www.itf.gov.hk。如有查詢,可聯絡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二十樓(電話:2737 2433 / 2736 0055;傳真:2957 8726;電郵:enquiry@itf.gov.hk)。
完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