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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學生資助辦事處發出:
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現正逐步通知所有符合資格領取一筆過1,000元現金津貼的學生有關發放津貼的具體安排。該處將由十月中開始向符合資格的學生發放該項津貼。
學資處發言人說:「所有在2008/09學年已申請學資處的資助,並被評定為符合資格領取下列其中一項資助的學生,便可自動獲發該項一筆過1,000元津貼,他們無須就有關津貼再另行向學資處遞交申請。有關合資格的學生類別如下:
(a)符合資格領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資助的大專學生;
(b)符合資格領取「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下全額或半額學費發還的學生;
(c)符合資格領取「學生車船津貼計劃」資助的全日制職業訓練局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員;
(d)符合資格領取「毅進計劃」下全額學費發還及/或「學生車船津貼計劃」資助的全日制/兼讀制毅進計劃學員;
(e)符合資格領取「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及/或「考試費減免計劃」資助的中、小學生;以及
(f)符合資格領取「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資助的幼稚園學童。」
學資處已於八月底開始向獲批領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大專學生發出通知書,通知他們稍後可獲發一筆過1,000元的津貼。該項津貼最早可由十月中起存入合資格申請人的銀行戶口。另外,學資處亦已在八月底開始向通過入息審查的中、小學生資助申請人發出通告,列明一筆過津貼最早可在十月中連同學校書簿津貼一併以銀行過賬方式,存入成功申請「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申請人的戶口。已申請「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的幼稚園家長,最早亦可在本月內獲學資處個別通知,確認其子女合資格領取一筆過津貼。這批家長可於十月內收到學資處安排發放的一筆過津貼款項支票。
符合資格領取須經入息審查資助的「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或「毅進計劃」的學生,最早可在十一月透過銀行過賬方式獲發放一筆過津貼,而這些學生在這兩個資助計劃下可獲得的學費資助額,學資處則會按資助計劃的規定,待他們完成有關課程後安排發放。
至於在本學年稍後時間才核實通過入息審查的申請人,學資處會在2008/09學年內向他們一併發放其在有關資助計劃下的資助額,以及該項一筆過津貼。
社會福利署(社署)亦會在十月份向在2008/09學年符合資格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與就學有關的定額津貼的學生(由幼稚園至中學教育),發放一筆過1,000元的津貼。符合資格的受助人屆時可透過平日領取援助的方法收取該筆津貼,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此外,社署亦會向在2008/09學年符合資格領取幼兒中心繳費資助的學生,發放該筆津貼。符合資格的「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申請人會在十月份收到社署以支票形式寄出的款項。
行政長官在二○○八年七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大會中宣布了一系列短期措施,以減輕家庭住戶(尤其是弱勢社群)在高通脹下的生活壓力。其中一項紓緩措施是向每名在2008/09學年符合資格領取學生資助的學生(由幼稚園至大專教育)及每名領取綜援的學生(由幼稚園至中學教育),提供一筆過1,000元的津貼,以紓緩家長在新學年應付開學開支的壓力。
學資處發言人估計,在2008/09學年內約有五十五萬名學生可受惠於這項一筆過支援津貼,預計開支約為5.5億元。
如欲查詢一筆過津貼的申領資格和發放安排,家長/學生可致電學資處: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2150 6000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2152 9000
「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 3101 9004
下的全額或半額學費發還
「毅進計劃」下的全額學費發還 3101 9017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8226 7067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或
「考試費減免計劃」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2154 2130
領取綜援或幼兒中心繳費資助的家長/學生則可致電2343 2255,與社署聯絡。
完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