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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附有公眾設施的私人發展項目名單供市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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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土地契約或「撥出私有地方供公眾使用的契約」(公用契約)而須在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及管理公眾設施的名單已經更新,由今日(八月二十六日)起可供市民查閱。這些公眾設施包括休憩空間、行人通道、行人天橋、通道、停車場等。

  經更新後,地政總署的名單共有三百個自一九九二年落成的私人發展項目,較今年三月時公布涵蓋一九九七年後落成的發展項目的名單增加了一百四十八個。新增的私人發展項目中,有一百零三個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六年落成,而在一九九六年後落成但未及納入首份名單的私人發展項目則有四十五個。

  與上次安排一樣,地政總署亦同時提供另一份名單,列出在這些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休憩空間的資料供市民參閱。這次更新共增加了五個設有可供公眾使用的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分別位於堅尼地城、灣仔、九龍塘、大埔和屯門,各項目均備有位置圖和相片。

  屋宇署的名單新加入了二百四十個私人發展項目。這些項目須根據公用契約撥出指定地點主要作公眾通道和擴闊街道用途。

  市民可於發展局(www.devb-plb.gov.hk)、地政總署(www.landsd.gov.hk)和屋宇署(www.bd.gov.hk)的網頁,查閱這些名單。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發放這些資料,旨在提高透明度,並讓公眾人士能得悉並享用有關公眾設施。一如以往安排,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已去信相關的私人發展項目業權人、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提醒他們在地契和公用契約下須履行的責任。

  自今年三月首次發放有關名單以來,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共收到一百四十六個查詢和二十九個投訴。投訴內容主要涉及公眾設施被部份佔用或未獲妥善開放,和公眾通道被阻塞。經兩部門迅速跟進後,業主大致上都有遵行契約的要求。

  地政總署會繼續檢視一九九二年之前落成的私人發展項目,並在整理有關資料後更新名單;屋宇署亦會在有需要時更新名單。日後新落成附有公眾設施的私人發展項目亦會加入名單。

  發言人強調,私人發展項目的業權人,有責任履行地契或公用契約的要求,提供和適當管理有關公眾設施。

  地政總署和屋宇署會進行突擊巡查,確保這些公眾設施符合契約的要求。

  市民可致電名單上提供的分區地政處和屋宇署的聯絡電話,以獲得更多相關設施的資料,或舉報任何違規使用的情況。



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0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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