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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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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今日(八月二十三日)查詢有一團體舉行論壇,討論中學新學年開班不足的情況,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根據現時資料顯示,在新學年或未能收取最少67名學生的中學,少於10所。

  發言人表示,新學年整體中一學位的供應,與去年相若,但是參加派位的學生人數較去年減少5,000多人。基於學生人數減少,個別中學獲派的學生人數,與去年相比出現差距是難以避免的。

教育局已公布的紓緩措施

  教育局其實一直關注因出生率下降而導致適齡學童人數減少的趨勢,因此,教育局局長早前亦已宣布動用額外經常性開支約14億元,採取連串針對性措施,以紓緩中學收生的壓力,及保持學校的穩定:

* 最關鍵性的措施是今年九月中一開班人數降至每班33人。在這措施下,一間中學只要取錄67名中一生,便會視作開辦三班,達到最低開班準則。事實上,在這安排下,每班平均人數可以低至23人。2009/10學年的最低開班準則會進一步下調至30人,即每班平均人數為21人。

* 2009/10學年的中一每班派位人數,將會減至36人,並會在隨後兩個學年進一步降至34人;而中一每班學生人數上限也會相應先減至38人,再降至36人。我們亦已承諾在2011/12學年檢討每班人數。

* 我們新增及提前發放津貼,包括「學習支援津貼」及「高中課程支援津貼」,以供學校增加教席及增聘人手。

最低開班數目

  發言人強調,在新高中學制下,學校的規模應足以提供一個寬廣而均衡的課程,包括不同組合的選修科目,以供學生選擇及配合學生的個別需要;因此,從學生利益著想,最理想的學校規模為24班至30班,而18班(即每級3班)是僅可接受的最少班數。

  從教育的角度看來,學校班數若太少,學校會因為資源有限,只能提供有限度的科目組合供學生選擇,這便難以確保學生有合理機會,因應個別需要,選科不同科目組合的原意,絕對不利學生學習及發展。

發展方案

  發言人表示,對於未有足夠人數開辦3班中一的學校,我們已提供不同的發展方案,協助他們繼續發展。可供申請的發展方案包括:

(i) 由辦學團體注入額外資源;
(ii) 與其他學校合併或合辦課程;
(iii) 接受特別視學;
(iv) 以「按人數資助模式」開辦初中班級;或
(v) 申請加入直接資助計劃或轉為私立模式辦學。

  發言人重申,中學整體會有足夠的教師職位,確保教師就業機會不會受影響。發言人亦強調,若有學生受影響,教育局會為他們提供學位安排服務,確保他們可以在其他學校繼續學業。



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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