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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樓宇玻璃幕牆監管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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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八月七日)表示,樓宇玻璃幕牆的設計和建造必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該署在這一方面有訂定嚴格的設計及建造標準,以及監管制度,因此,香港樓宇的玻璃幕牆在結構上是十分安全的。

  該署發言人說:「任何人在建造有玻璃幕牆的樓宇之前,必須要事先將玻璃幕牆的設計圖則提交予屋宇署審批,每道幕牆必須要符合荷載、風力、耐火及防滲水等設計及建造上的標準,並需進行實物全荷載測試,以證明達到這些標準。」

  就昨日�o魚涌華蘭路一幢商業大廈有兩扇玻璃窗被強風吹脫,飛擊對面一幢住宅樓宇,損毀四個單位的窗戶的意外,屋宇署已即時派員到現場視察。發言人表示,掉落的玻璃窗屬於玻璃幕牆可開關的部份,事發時有關窗戶可能並沒有關緊,因而被烈風吹脫,事件應與玻璃幕牆的設計及建造無關,屋宇署正與有關承建商跟進及進行調查,並會視乎調查結果採取適當行動。受影響的單位業主亦可以向該事件的負責任者追討賠償。

  發言人又提醒業主及管理公司,要小心及正確使用窗戶,在強風時應記得關緊窗戶,並要適時保養及維修幕牆、玻璃窗及玻璃窗牆系統。

完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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