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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談暫時豁免僱員再培訓徵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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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七月三十日)就暫時豁免僱員再培訓徵款兩年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局長,你會否擔心現時徵費暫停時,會多了一些僱主現時會暫不續約,或是提前解約,政府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剛才說得很清楚,我們的出發點是完全希望整件事,除了顧及到僱主利益之外,同時要保障外傭的權益,這點很重要。所以在這個保障外僱的權益的角度來說,我們今次有一個特別措施。我很感激入境處處長充分合作,會在豁免期兩年內,行使酌情權,特別安排提早續約,免得僱主因為希望想享有優惠便盡早解約,這是我們不想見到的。我們希望在這個安排之下,只要大家雙方同意的話,那僱主便可向入境處申請提早續約。如此一來,僱主便可以很快享有那個所謂的優惠,零徵款的優惠,這點是很重要的,這是一項突破。我們的出發點是保障僱員的利益。因為現在的要求是,提前解約的話,僱員便要離開香港。現在處長便會彈性和豁免,在這�埵璅炾u情權,使外傭不用離港。

記者:在政策宣布後,這半個月內僱主想多些享用優惠,可否提早要求或是續約,會有多少僱主受惠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方面很難估計,我相信這個純粹是僱主自己的決定,我們給他們自己一個選擇,但是僱主亦不需要心急。我想強調,我們這個計劃是個很公平、很公正的計劃。過往一段日子很多錯覺、很多誤解,認為這個計劃不公道,其實是相當公道。我們設計時是前瞻性的,我們以發出入境簽證為起點和基礎。同時大家都明白到,例如外傭的加薪,我們都不會回到現有的合約,而是新合約才實施的,是公道的。甚至徵款,我們在○三年推出來時都是適用於新合約,不是舊合約。這個法治的精神很重要。同時大家要明白到,我們今次是盡可能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之下,盡一切努力去回應僱主和外僱的憂慮和利益。

記者:我想問清楚,你說提早續約,我想問問有關僱主譬如說要到一年後才續約,現時提早了,以往這項所謂寬減是否即時可以寬減?還是如何呢?同時,如果是這樣的話,二十多萬僱主一窩蜂提早合約,入境處可不可以承受到這個風險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完全有作出兩手準備和部署,當然我要呼籲僱主們不用一窩蜂,因為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實際上我們說的是一共二十四個月的享有權利已經存在,只是大家甚麼時候去享用。我們現時不可退還徵款,所以如果你是分開四期繳付徵款的僱主,你那一期剛剛開始的話,那一期我們是不會退還給你的。事實是你是剛剛開始第二期,你有五個月時間去運用,絕對不用急。我們希望大家在處理這件事時要冷靜,這項安排是真真正正要盡量做到利民使民,同時保障外傭的權益,平衡方面這點很重要。我們的目的是真真正正去紓緩通脹帶來的壓力,和紓解大家面對的困難,但同時要確保傭工的權益不受損。

記者:不即時停止外傭稅是否漠視僱主和外傭的意願,同時你如何防止濫用措施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現時我們的僱傭制度,事實上設計相當有彈性和具靈活性。我剛才說過我們以最大的誠意和最大的靈活性去回應僱主和外傭的訴求和憂慮,所以在設計方面,我們一定要有彈性,有一個提早續約的安排,這是一項特別措施,亦可以使僱主不需因為希望盡早取得優惠而提早解約,以致影響僱員,因為那些傭工可能會有些權益受損,這方面我們不希望見到。所以出發點是,我們的機制是一定要,第一,僱主得益之餘,傭工也不受損。

記者:一個家庭是不是可以無限次享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一個家庭方面,我們現時說的是一個入境證的基礎。我相信濫用不濫用這問題不是重要的問題。

記者:你可不可以說說,是否每個家庭都可以續約一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不是。我們所說的是在兩年內,實際上是計算入境證的發出,可以是一次或兩次,純粹是僱主斟酌實際情況決定。

記者:即是說,可以用盡四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絕對是個人的決定,但實際上他們需要成本,所以每一個個案純粹是僱主的決定。但我們的出發點,我強調,是保障傭工,不會因為這措施的推出而面對提早解僱的困擾。

記者:我想問,其實可不可以清楚再說說剛才這兩年內,是否一位僱主其實最長可以享有四年的免徵稅呢?因為假設他在八月一日的僱傭已經得到入境處的簽證,可能他們在二○一○八年的七月三十一已經有第二個簽證,是否這個家庭或僱主就可以有四年的免徵稅呢?另外,如果現時這個措施,可能很多僱主都提前要去續約的話,如何才能防止他們在這個限期前後不用一窩蜂去提前續約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第一個問題,理論上,在一個假設情況下,一個僱主用到最盡的可以說是四十七個月。當然他們要自己抉擇,我們不是鼓勵僱主這樣做,但視乎個別情況,有些僱主未必會這樣做,不是每一個僱主都這樣做。至於安排方面,我剛才呼籲過,僱主不用心急,絕對不需心急,因為一窩蜂去入境處也有派籌限額。處長可以補充。

入境處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其實剛才局長已經提過,那些僱主因為要到徵款到期他們才會考慮是否繼續加限期,徵款之後才考慮提早續約,所以是不會急於在一個月之內會有很多人蜂擁而來。但我在這�媟Q呼籲一下,因為在過往兩個星期,有一小部分的僱主他們是沒有到來領取簽證,因為他們正在等候這個消息,這樣可能有機會在八月一日比較多人到入境處領取簽證,或是來遞交申請。在這�塈琣V各位僱主和各位僱員公司的同事呼籲一下,不需要急於在八月一日前來。而八月一日我們亦會有一些安排,我們會有一個派籌的安排,需要控制數量,因為每天處理有一個限額可以處理到。我們會有派籌的安排,使到僱主和僱傭公司可以分開在八月一日後的一個星期內來交申請。

記者:派籌的數量有多少?

入境處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現時我們領取簽證,即是在外面申請進來的簽證,我們會派一千二百個籌,我們現時有足夠一千二百個籌。

記者:酌情權其實有沒有機會是不獲批准?你們會考慮些甚麼條件才批出呢?

入境處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其實我們最主要是看看這個合約的僱主,他們的僱傭合約是否一個真正的僱傭合約,或是僱主與僱員會不會有濫用的情況,或是中間有違規的情況,我們考慮很多方面才會決定是否可以給予他們提早續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08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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