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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學習試點課程資歷獲廣泛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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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五日)表示,學生成功修畢第四屆應用學習課程試點計劃所獲得的資歷,在持續進修及工作方面均可獲廣泛認可。

  第四屆(二○○六-二○○八學年)的應用學習試點計劃分為六個學習範疇,包括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商業管理及法律、服務、應用科學、工程及生產,提供共三十二個已通過質素保證程序的課程。

  此屆共超過3000名學生成功修畢課程,當中有部分更完成超過一個課程。至於二○○七-二○○九學年試點計劃,則有約4600名學生報讀上述六個學習範疇下的20個課程。

  二○○六-二○○八學年的應用學習試點計劃,首次引入大專院校轄下的持續教育部門作為課程提供機構,它們分別為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香港教育學院持續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及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公務員事務局及香港高等院校持續教育聯盟明瞭質素保證機制將貫徹於所有應用學習試點計劃,因而延續認可成功通過質素保證程序的應用學習課程的資歷。」應用學習試點計劃的質素保證程序由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及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聯合執行。

  學生如成功修畢一個通過質素保證程序的應用學習課程,在報讀二○○八/○九學年起開辦的各項課程時,其資歷將獲認為相當於:

* 一科會考科目合格(最多可計算兩科),作為報讀有關課程提供機構的進階課程的資歷;

* 一科會考科目合格(每科相當於一個積點,最多可計算兩科,即兩積點),作為報讀中六及其後報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資歷;

* 一科會考科目合格(中文科及英文科除外),每科相當於一個積點,最多可計算兩科,作為報讀副學士先修課程的資歷;及

* 成功修畢兩科毅進計劃選修單元(如學生成功修畢一個或兩個通過質素保證程序的職業導向課程後,報讀相關學習範疇的毅進課程,該生在毅進課程下只須修讀七個必修單元及一個選修單元,而無須修讀三個選修單元)。

  發言人續說:「學生成功修畢通過質素保證程序的應用學習課程,在報考政府職位時,公務員事務局將根據教育局及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建議,接受其資歷為相當於一科會考科目合格(中文科及英文科除外),最多可計算兩科。」

  「成功修畢應用學習課程的申請人與其他申請非學位政府職位的人士一樣,需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其他入職學歷及語文能力要求。」

  「應用學習」前稱職業導向教育,自二○○六年八月開始採用新名稱,並獲確認為三三四學制新高中課程中可供所有學生選擇的選修科。在新學制下,學生在應用學習所取得的成績,將記錄在其香港中學文憑內的選修科項目欄。

  為支援應用學習的可持續發展,教育局正計劃邀請有興趣的機構參與一系列的研究計劃。詳情請瀏覽應用學習網址:http://www.edb.gov.hk/apl。



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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