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承建商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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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華建造有限公司及一名次承建商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 (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七月十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一萬八千元及一萬二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七月十七日在觀塘區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被一批由塔式起重機(即天秤)吊運中跌下的金屬通架擊中引致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第7J(1)(b)條規定,起重機械的擁有人須確保被該起重機械吊運的負荷物均充分地穩固�荂A以防止負荷物滑脫或移位而造成危險。擁有人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
完
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