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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空運牌照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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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十八日)宣布再度委任空運牌照局主席和四名現任成員,並委任一名新成員:

主席:

廖長城(續任)

成員:

陳韻雲(續任)

馮嘉耀教授(續任)

馬豪輝(續任)

黃乃強(續任)

呂馮美儀

  他們的任期為兩年,由二○○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現任主席,四名現任成員及一名新成員接受委任。空運牌照局的現任及新委任成員來自不同的專業,我們深信他們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對牌照局促進本地空運服務的工作定必貢獻良多。」

  空運牌照局是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448A章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其職權是根據上述規例審批香港航空公司經營定期航班服務的牌照申請。

  是次委任已刊載於今日的政府憲報。



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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