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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海灘泊車位已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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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七月一日)呼籲市民前往南區泳灘時盡量利用公共交通工具。

  警方發言人稱上述地點附近海灘的合法泊車位已告泊滿。

  所有違例停泊之車輛將不會被預先警告而立即被拖走。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2008年7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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