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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七日)表示,五十四個團體將於二○○八年七月舉行慈善籌款活動。
這些團體將於指定公眾地點賣旗、售賣徽章或紀念品,或放置錢箱作募捐用途。
發言人指出,七月五、十六、二十六及三十日被定為分區賣旗日,當日將有三間機構分別在港島、九龍及新界舉行賣旗活動。賣旗活動可於上午七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進行。
社署亦安排七月十六、二十三及三十日(星期三)的學校假期為非星期六賣旗日。
任何團體或機構如計劃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籌款活動,或售賣徽章、紀念品或類似物件的活動,應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公開籌款許可證。
社署網頁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whatsnew/已列載獲發許可證的慈善籌款活動。
市民如對籌款活動有所懷疑,可瀏覽社會福利署網頁,亦可致電社署熱線二三四三 二二五五,或於辦公時間致電社署總部二八三二 四三一一。
發言人呼籲舉辦籌款活動的團體採取預防措施,防止詐騙情況出現。
他說: 「賣旗機構須在賣旗錢袋上印上機構名稱,並註明『賣旗日已獲社會福利署批准舉辦』。」
賣旗日以外的其他一般慈善籌款活動,舉辦的團體須在舉辦籌款活動地點的當眼處展示許可證,亦須為直接參與籌款活動的員工及義工提供適當的身分證明,如工作人員名牌或襟章,以資識別。
發言人勸喻賣旗團體為籌款義工訂定指引,列明籌款地點、時間及收集賣旗錢袋的指定地點。
他說:「假如籌款團體發現遺失錢袋或有關物品,或有人意圖開啟錢袋或未經批准而進行籌款,請立即與警方聯絡。」
發言人補充說,市民如對賣旗活動有所懷疑,請不要捐助,並立即通知警方。
政府已公布《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參考指引》供慈善機構自願遵守。公眾人士可於社署網頁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controlofc/sub_referenceg/閱覽這分指引。
附件(一)為在二○○八年七月舉行有關四川地震的籌款活動團體的名單,至於其他在二○○八年七月舉行籌款活動團體的名單詳見附件(二)。
完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