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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由領匯管理的公眾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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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關於設於公共屋h內並由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公司”)管理的公眾停車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平均每個停車場的人手;有關當局有否研究這些停車場是否每個都有足夠的人手負責保安工作;及

(二) 鑒於司機在使用這些停車場的時租停車位時只能以八達通卡繳費,這對沒有攜帶八達通卡的職業司機(尤其是的士司機)來說相當不便,領匯公司去年有否收到此類投訴,以及如何解決該問題?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的兩部分答覆如下。

(一) 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在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市後,已是一所私人機構。只要領匯符合相關法例、政府租契條文、屋h公契的要求和領匯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訂立的契諾和協議,政府和房委會不會干預領匯的日常管理和經營策略。因此,一如其他商業機構,我們無需知悉由領匯管理的屋h停車場聘請員工的情況,亦沒有研究領匯日常業務管理的事宜。

(二) 正如上文所述,領匯是一所私人機構,我們並沒有關於它所收到的投訴及處理方式的資料可提供。



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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