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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辯論《200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200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財政司司長在今年財政預算案公布的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向較低收入人士的強積金戶口一次過注入六千元,以加強他們的退休保障。符合資格獲得注款的人士包括所有在今年二月底在職並月入不超過一萬元的強積金計劃成員和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以及所有在財政預算案公布前一年內曾經就業而當時符合薪金規定,並持有強積金供款戶口或是職業退休計劃成員的人士。有關措施將可讓大約一百七十萬名市民受惠。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提供一個法律框架,賦權並透過積金局落實這項利民措施。由於根據現行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簡稱《強積金條例》),只會由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向強積金戶口作出供款,因此我們必須修訂法例,讓積金局在收到政府就這項措施而提供的撥款後,可以指示受託人把指定款項存入合資格人士的強積金戶口內。此外,由於積金局沒有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計劃成員的帳戶資料,因此需要透過條例草案賦權積金局,收集、整合和核實相關資料,以制訂合資格人士及其戶口的名單。
條例草案旨在為落實注款建議而清晰列明積金局和受託人等的權責。財政司司長已在較早前公布有關可獲注款的資格準則,有關準則並不在修例範圍之內。
注款建議自今年二月公布後,得到市民普遍支持。財政司司長在充分考慮議員和市民提出的意見後,在今年四月底宣布把注款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積金局同期立刻跟進落實建議所需進行的準備工作,包括厘定修例範圍和具體內容等。我們並已加快草擬有關法例修訂的條文。
我們於今年五月就落實注款計劃的詳情和相關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已指出,我們會在今個立法年度盡快提交條例草案。由於積金局需要條例草案賦權及充足時間進行帳戶資料收集和處理的工作,以編製合資格獲注款人士和帳戶的名單,因此我們希望能夠盡早完成立法,使積金局可立即啟動相關的程序,以盡快落實有關措施。條例草案今天正式在立法會作出首讀,我們會全力配合立法會處理這條條例草案的工作。
在條例草案通過成為法例後,我們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撥款。我們的目標,是致力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內開始向有關戶口注入款項。
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及盡早通過條例草案,以盡快落實這項有助提升較低收入人士的退休保障的措施。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