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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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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長沙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三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指引長沙灣區的發展和重建。」

  規劃區佔地約三百二十八公頃,坐落西九龍的深水鶡甈F區內。

  約二點二公頃的土地劃作「商業」地帶,涵蓋現有貿易廣場、西九龍中心,麗新商業中心和長沙灣廣場。

  約零點六公頃的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一幅位於大埔道劃作「綜合發展區」的土地,預算作低至中密度住宅發展,另一幅位於通州街與發祥街交界處的土地則劃作「綜合發展區(1)」地帶,預算進行綜合重建,以住宅用途為主,並附設零售設施。

  劃作「住宅(甲類)」地帶的土地面績約八十七點八公頃,此地帶的規劃意向,主要是作高密度住宅發展,包括現有的私人住宅樓宇和公共屋h。

  劃作「住宅(丙類)」地帶的土地面績約二點七公頃,主要是作低至中密度的住宅發展。此地帶涵蓋沿大埔道五個現有住宅發展項目和沿郝德傑道一塊住宅用地。

  劃作「住宅(戊類)」地帶的土地面績約二點二公頃,此地帶的規劃意向,主要是透過進行重建或改建計劃而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途,使改作住宅用途,這類計劃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位於元州街與永隆街交界處的兩塊土地,以及位於醫局街與發祥街交界處的兩塊土地,皆劃作此地帶。

  約三十九點八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主要是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鄰近地區的需要。此外,約二十六點八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主要是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

  約二十五點九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為特定用途提供土地,包括墳場和加油站。整個長沙灣工業區,則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主要是作一般商貿用途。

  劃作「綠化地帶」的土地面績約五十點八公頃,主要涵蓋呈祥道及大埔道以北的山麓。

  兩塊面績共約一點一公頃的土地已指定為「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範圍」。荔枝角道/桂林街及醫局街發展計劃圖將發展為商業/住宅用途,並包括公眾休憩用地。海壇街/桂林街及北河街發展計劃圖將發展作商業/住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並包括公眾休憩用地。

  長沙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5/31現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荃灣及西九龍規劃處和深水鶗蟀F事務處,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上述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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