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修訂《2008年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修訂)令》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修訂《2008年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修訂)令》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修訂《2008年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修訂)令》。
           
  我們建議就《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令》的第6(1)條,作出輕微的技術性修訂,好使條文更清晰。

  另外,我們亦建議修訂附表3,在告示中以「《商品說明(標記)(黃金及黃金合金)令(第362章,附屬法例)》」取代不合時宜的引稱。

  請各位議員支持我提出的修訂。多謝主席女士。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