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三題:安老院舍膳食
*************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就安老院舍膳食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關注長者權益團體指稱,大部分安老院舍為了節省開支,近日紛紛向肉檔購買被廢棄的豬肉為院友烹調飯菜,該等院舍甚至扣減為院友提供的每餐膳食的食物分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政府接獲多少宗涉及安老院舍為其院友提供的食物質素的投訴,當中多少宗已獲證實,以及有關安老院舍受到甚麼處分;

(二)政府就安老院舍提供的食物的質素所制訂的指引有否同時列出每餐膳食的建議食物分量;

(三)會否考慮將院舍提供的食物的分量和質素納入安老院舍的發牌條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上述團體的指控涉及長者的健康,當局會否考慮主動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以釋除市民的疑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過去三年,社會福利署(社署)共接獲152宗涉及安老院有關營養及飲食方面的投訴,當中包括提供的食物與餐單不符、進食時間不理想、食物質素欠佳等。與食物質素有關而經調查後證實成立的投訴共有16宗。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下稱「牌照處」)已就這些個案向有關的安老院發出勸喻或警告信,敦促作出糾正及改善。牌照處督察其後亦再作巡查,證實院舍已作出相應的糾正及改善。

(二)牌照處向各安老院發出的《安老院實務守則》(下稱《守則》)中,已就「營養及飲食」的範疇特設章節,就提供膳食方面作出詳細的指引,其中包括餐單設計、食物選擇、食物的預備及供應、進餐時間,以及營養等。牌照處在編訂有關章節的內容時,已徵詢壎芵p、醫院管理局的營養師和醫護人士,以及業界代表的?業意見。由於每位長者住客所需的食物份量會因身體狀況、醫療需要、個人喜好,以及其他因素而有差異,因此指引並無列出每餐膳食的建議食物份量。雖然如此,《守則》要求安老院須按長者的需要提供合適、壎糽M營養均衡的膳食,並須持續監察住客吸取營養的情況,包括其體重及食量等,若有需要安老院應安排住客接受醫生診治。

(三)現時,牌照處會根據《安老院條例》、其附屬法例,以及《守則》中有關的發牌條件,主要包括屋宇安全、消防安全、護理保健及管理這四方面的規定,審理安老院的牌照申請。安老院須符合這些規定,始會獲發牌照經營。正如上文指出,每位長者住客對食物的需求各有不同,若要把院舍提供的食物份量等要求納入發牌條件並不可行。雖然如此,由於《守則》中已要求安老院按長者需要提供合適、壎糽M營養均衡的膳食,牌照處如發現安老院違反《守則》中有關膳食服務的要求,會按照情況作出適當的勸喻或警告,並發出糾正或改善的指示。根據《安老院條例》第19及20條,如果接獲指示的安老院未能在指明期限內作出糾正或改善,社署署長可指令該安老院停止將有關處所用作經營安老院。

(四)現時,牌照處督察會不時突擊巡查安老院,以檢視安老院的膳食情況。有鑑於近日公眾對安老院膳食問題所表達的關注,牌照處已盡量安排督察於長者進食的時間巡查安老院,督察並會提醒安老院必須嚴格遵守《守則》中有關膳食服務的要求。除了核對餐單、觀察預備食物的過程、檢查食物的質量外,牌照處督察亦會搜集住客對食物的意見,以便就安老院的膳食情況作全面的評估。若安老院未能符合《守則》中指引的要求,牌照處會向該院作出勸喻或警告。此外,牌照處在2007-08年度增加人手後,已進一步增加巡查安老院的次數,更在非辦公時間、週日及公眾假期進行巡查,以確保安老院的服務質素。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8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