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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民政事務局今日(六月五日)就立法會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小組委員會,有關西九文化區財務安排提出的疑問所作出的回應:
一、政府當局如何向議員確保西九文化區發展計劃不會以失敗結束?政府當局可否就西九文化區發展計劃構想"可能出現的最差情況"及預計在該情況下所需的任何補充撥款?
政府回應:
* 政府建議的財務安排是考慮了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以及財務顧問就西九發展和營運作出的詳細財務評估。
* 財務評估是經過一個專業和嚴謹的過程,期間亦透過由夏佳理議員領導的財務小組參與審視及修訂,全程歷時15個月。最後得出的結果,顯示以一筆過撥款216億元(二○○八年淨現值)支付資本成本和以西九區內零售、飲食和娛樂設施租金收入填補文化藝術設施的營運虧損,是一個可持續的方案。
* 根據目前的估算,我們未有足夠理由支持出現任何場館不能如期興建的所謂「最差情況」。但議員若堅持要想像出「最差情況」,在沒有額外資金的情況下,我們或可將第二期的計劃因資金流轉困難而導致可能於二○二六年至三一年後才能興建作一個假設說法,即一個1,900座位的大劇院和兩個800座位的劇院要遲一步才能建成;M+原來擴建計劃亦要稍後才能實現。
二、政府當局應就投資回報及建造成本上漲作進一步的分析。
政府回應:
* 在估算建造成本時,除考慮了通脹外,亦審慎考慮了間接成本和風險溢價,留有相當空間以應付不同因素帶來成本上漲的情況。
* 核心文化藝術設施的建造成本,已包括23%至29%的風險溢價,以應付包括成本上漲的風險。一般風險溢價多定在10%至15%。但是我們認同由於場館的興建及其他工程要盡快上馬等因素,令建造成本波幅可能超出原來估算,我們故此訂下高於一般的風險溢價去抵禦成本上漲的壓力。
* 假如將核心文化藝術設施的間接成本及風險溢價均減低至最高15%,則216億元的一筆過撥款可承受二○○七年至二○一四年間每年3.4%(累積增加31%)的名義建造成本增長,如要能支持二○○七年至二○一四年間每年6%(累積增加約60%)的名義建造成本增長,則一筆過撥款需增加至250億元。後者假設連續幾年建造成本持續上升至累積增幅約60%是不太切合實際情況。
* 在投資回報方面,財務顧問評估的6.1%回報率,與不同類型的投資回報率(長期或短期)接近(詳見附表)。
* 216億元一筆過撥款的一部份,將於50年項目期後期才會用於建造第二期的設施及定期大型維修及翻新設施。這些未使用的款項可作較長期的投資。
三、鑒於零售、飲食及娛樂設施的回報是西九文化區的生命線,政府當局須提供更多關於該等設施的資料,例如設施的佈局、環境、預期人流、業務計劃,以及提高該等設施的可行性的措施等。政府當局亦應闡明其用以加強西九文化區與鄰近地區的連接的計劃。
政府回應:
* 在西九計劃諮詢過程,公眾對西九文化區與鄰近地區的連接的重要性表示關注。制訂西九文化區的發展藍圖是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重要工作,管理局會與規劃署及即將成立的西九文化區辦事處協調,盡早制訂文化區與鄰近地區的連接計劃。
* 至於議員提到關於零售、飲食及娛樂設施的具體情況,我們必須指出,這些設施的總樓面面積為119,000平方米,現時的計劃是這些設施不會以大型商場形式發展和營運,而是散佈文化區內,與文化藝術設施結合,以產生協同效益,增加區內人流,令文化區在不同時段都充滿活力。我們的估計租金,每月每平方呎總樓面面積30元(二○○六年價格),低於香港其他地區大型商場的租金(月租每平方呎總樓面面積27-80元(二○○六年價格)),是相對保守的水平。
四、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在現階段只是尋求批准西九文化區發展計劃的第一期的撥款,並在進入第二階段之前進行一次徹底的檢討,以確定是否須就發展計劃的規模作任何調整?
政府回應:
* 政府財務顧問的財務評估顯示,建議的一筆過撥款及以零售、飲食及娛樂設施補貼文化藝術設施營運虧損的安排,可以發展及持續營運西九文化區第一及第二期設施。我們沒有打算改變這個計劃。
* 由於第二期設施在二○二六年至三一年才完成,在進入第二期工程前,相信管理局會就西九的發展作認真和徹底的檢討。
五、現時的預算的計算方法是假設當局採用「設計及建造」的模式興建各項文化藝術設施。政府當局會否考慮採用其他模式,例如先行擬訂詳細的設計,然後以另一份合約就某些設施(例如M+及其他主要表演場地)的建造工程招標?假如政府當局採用後者的模式,對預計的撥款要求會有甚麼影響?
政府回應:
*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在日後可以就個別設施的特點,考慮採用不同模式的公私營合作安排,興建和營運這些設施。不過我們想指出,政府的財務顧問就公私營合作模式應用在文化藝術設施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並參考了外國相關例子。財務顧問推介「設計及建造」模式,這是由於建造及營運風險,私營機構對由建造至營運和保養均以公私營合作模式來進行的興趣不大。
* 即使將設計和建造分為兩個獨立合約進行,財務顧問估計的建造成本亦已包括了相當的間接成本和風險溢價,以應付不同因素帶來的成本上漲。
六、政府當局會否就委聘國際營運者營運M+作重新考慮?
政府回應:
* 委聘國際營運者營運M+並非諮詢委員會的建議。這個做法,等同由外地機構完全控制M+的營運、策展,並會局限M+將來與其他世界級博物館合作的空間。故此,我們相信文化界未必認同委聘國際營運者單獨營運M+的模式。況且,委聘國際營運者的費用可能比預期高。M+成立後,當然可以與內地或外地世界級博物館相互合作。事實上,多於一家海外的著名博物館已表示有興趣跟M+合作。
七、政府當局基於甚麼理據認為提供12億1,400萬元(包括10億元購置藏品的初期開支及每年2,000萬元的購置藏品開支)便足以購置世界級的藏品?
政府回應:
* 康文署的博物館現時有六萬多件視覺文化藏品,由於場地有限,不能全部展出。此外,不時有世界著名的博物館在香港展出他們的展品(如近期的大英博物館藏珍展)。
* 與世界上其他世界級視覺文化機構一樣,M+並非單靠藏品去建立其地位,還可透過借展、租借藏品、委託藝術家創作展品及策劃精彩的節目吸引觀眾。M+是一種創新,它的策展概念和傳統的博物館是有很大分別的。M+是一個嶄新的平台去包括多個主題,以高瞻遠矚、靈活多變,以及具社會觸覺的手法,鼓勵合作、互動及跨界別意念。社會的參與是令M+能夠蓬勃及注入活力的不可或缺要素。M+是開放的,它鼓勵市民、專業人士和世界各地的專家攜手合作,互相切磋及跨界別意見交流。
* M+每年的預算開支的三份之一(約1億元)用作籌劃節目,包括委託藝術家創作創意藝術品之用。
八、M+的規模可否進一步縮小?
政府回應:
* 博物館小組最初建議M+的規模比其他世界有名的博物館還要大。西九諮詢委員會,在諮詢了博物館小組和財務小組的意見後,決定把M+的規模減少30%,若要進一步縮小規模,必須重新作另一輪諮詢。不過,希望議員注意,我們是循一個按部就班的方法去發展,即第一期只發展縮減後規模的70%,餘下的30%於第二期發展。這個規模仍可與世界著名博物館相若。但如把M+的規模再進一步縮小,將窒礙M+發展為一世界級的當代文化藝術機構,亦令M+無從達成其願景。
九、政府當局應以具體的本地及/或海外例子,闡釋M+的構思及/或概念。政府當局亦可使用現有的博物館設施及視覺文化方面的藏品,向公眾講解M+。
政府回應:
* 現有的博物館設施,無法與M+相比,其策展理念和取向,亦與M+不同。如果強行利用這些設施並倉卒地以M+的新穎方式去展示視覺文化,可預見效果將不會理想,亦可能誤導了公眾對M+的看法和印象。故此,我們不傾向採用這個方式去闡釋M+。
* 我們已於立法會西九小組委員會於6月5日的會議上,以視像形式及具體的例子去闡釋M+的構思及其概念,讓立法會及公眾更加了解M+將來的運作。
十、政府當局應解釋,在50年後,就西九文化區內的老化建築物進行大型維修或重建工程所需的費用將會如何支付。
政府回應:
* 政府的財務顧問以50年為估計年期,比其他長遠發展項目的專業分析更嚴謹。財務估計已預留資金於50年內進行定期大型維修,以及每年進行例行維修。因此,50年後各設施仍可保持良好狀況,繼續營運,無需立刻另行撥款拆卸或重建或作大型維修。
完
2008年6月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