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於昂船洲大橋鄰近水域設立船隻高度限制區域的建議刊憲
*************************

    政府今日(五月三十日)刊憲宣布於新昂船洲大橋鄰近水域設立一個船隻高度限制區域的建議。建議旨在防止大橋受損,並確保船隻在高度限制區域內的航行安全。

    建議的船隻高度限制區域面積41.9公頃。除非獲得海事處處長的允許,否則高度(自海面起計)超過68.5米的船隻不得進入高度限制區域。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說:「港口行動事務委員會、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在船隻高度限制區域內經營泊位的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以及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均支持有關建議。」

    今日刊憲的《2008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規例》和《2008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規例》詳載相關立法修訂。修訂規例將於六月四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