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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交通意外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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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譚香文議員的提問所作的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不少曾經多次發生致命交通意外的路段至今沒有被運輸署列為交通意外黑點,而政府於意外發生後在這些路段進行的道路改善工程相當有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檢討把路段列為交通意外黑點的準則;如果會,檢討的詳情和時間表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有哪些未被列為交通意外黑點的路段曾經在十二個月內發生四宗或以上的致命交通意外;運輸署會不會考慮把這些路段列為交通意外黑點,並在該等路段進行道路改善工程;如果會,有關的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有甚麼措施提升駕駛者的安全意識,使他們無論是否駛經交通意外黑點均小心駕駛?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我們非常注重道路安全,而交通黑點的調查工作是我們多項改善道路環境,以提高道路安全的工作之一。事實上,導致交通意外的因素,超過九成是與道路使用者(包括司機和行人)的行為有關,而涉及道路環境因素的意外約有百分之三。雖然如此,在任何路段,只要有進一步提升安全的需要,不論其是否被列為交通黑點,我們均會研究方案,予以改善。

  訂定準則界定交通黑點,是為了可以就發生較多交通意外的地點作重點研究,從而歸納意外成因的共通之處,以引入改善措施。根據運輸署目前的準則,如某個地點,於一年內發生六宗或以上涉及行人受傷,或一年內發生九宗或以上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就會被列為交通黑點。運輸署會針對這些地點展開詳細的調查,分析在該地點發生的交通意外,是否存在共通性,並對該地點可能引致意外的道路環境因素,提出針對性的改善方案。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留意交通意外的分布情況,有需要時會檢討訂定交通黑點的準則。

  我要強調,我們在調查交通意外及改善道路設施的工作絶對不限於在交通黑點進行,也並非僵化地先根據準則來先訂立「黑點」,才開始研究改善工作。運輸署會保持一定靈活性,以切合實際需要。例如某地點曾經發生嚴重人命傷亡、或引起特別關注的交通意外、又或者發現有相同類別的意外集中在同一地點或個別意外明顯可能因環境因素而導致等,則不論有關地點是否被列為交通黑點,運輸署也會研究方案,提出適當的改善道路安全建議。

  此外,有關部門會繼續進行以下多方面的工作:

(甲)運輸署會繼續進行其他研究項目,當中包括主要道路(如吐露港公路、屯門公路等)的道路安全檢討,以及地區(如灣仔道一帶地區)道路安全研究等;

(乙)運輸署及路政署會繼續在全港各區定時巡查道路交通及設施,及透過區議會的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定期會議、政府熱線、交通投訴組或市民直接投訴等,聽取區議員、地區人士及市民的意見。如有需要會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提高道路安全;及

(丙)警方就每宗交通意外,都會調查意外的成因,如發現道路環境有改善的空間,便會向有關部門(如運輸署或路政署等)反映,以便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增加交通標誌及豎立欄杆等。

(二)根據運輸署的資料,在過去三年,沒有地點在十二個月內曾發生四宗或以上的致命交通意外。

(三)我們一直都多管齊下,從立法、執法、改善交通設施及管理,以及宣傳及教育方面加強道路安全。我們十分重視有關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及灌輸正確的駕駛態度等方面的工作。我們聯同道路安全議會,透過長期宣傳及教育,灌輸「精明有禮駕駛」的概念,及提倡有禮並顧及他人的駕駛態度,以提高道路安全。我們並會不時在電視及電台播放宣傳短片及聲帶,派發單張,在各區顯眼地點及巴士車身張貼廣告,宣傳道路安全的訊息。我們也特別為各運輸業界舉行講座、研討會、專題培訓課程及道路安全工作坊,加強宣傳道路安全及培養負責任的駕駛文化。

  另一方面,我們已向立法會提交了《二○○八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以引入一系列加強道路安全的措施,當中除了加重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行的罰則之外,還建議立法強制要求干犯嚴重交通違例事項,以及屢犯交通規例而被記違例駕駛分數達十分或以上的司機,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以向這些司機灌輸道路安全意識,改善駕駛態度及培養良好的駕駛行為。立法會正積極審議該條例草案,我們希望草案早日獲得通過。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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