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展局共收到一百一十三份非牟利機構提交的計劃書,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批七座歷史建築進行保育及活化工作。
每座歷史建築所接獲的申請如下:
舊大埔警署: 23
雷生春: 30
荔枝角醫院: 10
北九龍裁判法院:21
舊大澳警署: 5
芳園書室: 8
美荷樓: 16
發展局發言人說:「我們對計劃的熱烈反應,感到非常鼓舞。這反映了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公布的二○○七/○八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的文物保育新措施,獲得社會廣泛的認同和支持。」
這些計劃書建議以不同形式活化再用該七座歷史建築,包括博物館、展覽廳、教育中心、訓練學院、旅舍、餐廳等。發展局新成立的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已成立特別小組評審這些申請。預計評審工作可於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便就已選定的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評審的工作將會由一個於本月初成立的諮詢委員會協助進行,這委員會主要由非官方成員組成,並由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陳智思擔任主席。
發言人說:「陳議員是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及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席,對社會企業的運作十分熟悉,他為我們提供『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意見,實在十分勝任。」
「委員會除了協助評審和揀選計劃書外,亦會就日後監察活化計劃的工作提供意見。發展局局長將來亦會就其他歷史建築的活化計劃諮詢該委員會。」
委員會的成員來自歷史研究、建築、測量、社會企業、財經等多個範疇的專業人士,共有十位非官方成員和三位官方成員,任期為兩年。
除了陳智思外,諮詢委員會另外三位成員亦是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他們為這兩個重要的文物保育委員會提供了重要的溝通渠道。古物諮詢委員會會繼續擔當其角色,評估文物建築和地點的歷史意義及就有關的保育要求提供意見。
發言人說 :「『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於本年二月展開,目的在透過非牟利機構以社會企業的營運方式,以優良和創新的方法,達至保存歷史建築的目標,並予以善用。申請機構必須是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所界定具有慈善團體身分的非牟利機構。」
政府會為成功申請的機構提供財政資助,包括支付為歷史建築進行大型翻新的費用,數額按需要而定,和每座建築物五百萬元為上限的撥款,以應付社會企業的開業成本和首兩年的經營赤字。此外,政府只會收取象徵式租金。
發言人說:「我們十分重視在文物保育工作上與伙伴機構的合作。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建築署和屋宇署的專責小組會向成功的機構提供專業支援以推行它們的活化計畫。」
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陳智思(主席)
-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
-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席
-亞洲金融集團總裁
鄭偉雄
-香港大學建築系客席教授
-太鴻輝興業有限公司發展項目總監
趙麗娟
-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
-利豐貿易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
方文雄
-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協成行集團副董事總經理
馮永基
-香港中文大學建築系兼任助理教授
林筱魯
-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
-永頤豐置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房地產發展
劉智鵬博士
-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
-嶺南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劉少坤
-國際成就計劃香港部行政總裁
溫麗友
-促進殘疾人士就業諮詢委員會委員
-新生精神康復會行政總裁
伍步謙博士
-衛奕信勳爵文物信託受託人委員會主席
-永隆銀行常務董事及行政總裁
文物保育專員陳積志
建築署助理署長(物業事務)梁冠基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文博)吳志華博士
完
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