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一題:直資學校的經常性津貼額
******************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政府向直接資助學校(直資學校)發放經常性津貼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政府根據資助學校學位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算直資學校獲發的經常性津貼額,資助中學及小學分別有哪些開支項目沒有計入有關的平均單位成本內;以及政府在計算資助學校學位的平均單位成本時,有否包括社會福利署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學生發放與就學有關的津貼所招致的開支;若不包括,詳情及原因為何,有否評估這做法會否使直資學校獲得的津貼額實際低於資助學校所獲的;

(二) 有否評估新高中學制的推行會否及將如何影響給予直資學校的經常性津貼額;及

(三) 鑑於教育局現時根據資助學校上一學年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算直資學校的經常性津貼額,當局有否注意到,資助學校為新高中學制展開籌備工作(例如師資培訓)所引致的額外開支,要待下一學年才會反映在給予直資學校的撥款上;當局會否考慮同步向資助學校和直資學校發放籌備新高中學制所需的額外津貼,以免直資學校因這些額外開支而面對財政困擾?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為直資學校提供的經常性津貼額,主要是根據有關資助學校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算。該津貼額已反映政府為資助學校提供的一般津貼,例如用以支付教職員薪金和公積金支出的津貼,以及班級、科目及課程津貼等。除上述津貼額外,直資學校若符合資格,亦可透過與資助學校相同的機制,申請其他津貼,包括退還差餉及地租、學校發展津貼、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的津貼、新來港兒童校本支援計劃津貼、一筆過的特別資訊科技津貼、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計劃津貼、全校參與模式資源學校項目津貼、支援法團校董會成立及運作的津貼、為支援非華語學生而向指定學校提供的特別津貼、學習支援津貼(只適用於小學)、按揭利息津貼、扶貧小班計劃的津貼(只適用於小學)、應用學習津貼(只適用於中學)及毅進/中學協作計劃津貼(只適用於中學)。由於這些津貼並非適用於所有學校,因此並不會計算在資助學校平均單位成本內。

  政府在計算資助學校學位的平均單位成本時,並不包括社會福利署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學生發放的學費,或其他與就學有關的津貼,因為有關的津貼,是直接發放給受助學生的家庭以繳交學校的費用,與資助學校的收支無關,因此不會影響直資學校所獲得的經常性津貼。

(二) 直資學校的經常性津貼額,是根據每個資助學校學位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算。教育局為資助學校實施新高中學制所提供的資源,會按照現行做法,計算在適用於當年的資助學校平均單位成本及直資學校的經常性津貼額內。由於現階段未有確實的數據,教育局難以就有關的影響作出精確的評估。

(三) 為新高中學制展開籌備工作所引致的額外開支,例如在二○○六/○七學年起發放給學校的教師專業準備津貼,並非留待下一學年才會反映在給予直資學校的撥款上,有關開支已計算在二○○六/○七學年預計的直資津貼額內,並已於二○○六年十月與資助學校同步發放。所有在資助學校新增的津貼及因實施新措施而引致的開支,教育局均會計算在預計的直資津貼額內,並在同一學年同步向資助學校和直資學校發放。在每一學年完結後,教育局會按資助學校學位的實際平均單位成本,再作調整。一般來說,調整幅度不會太大,不會令直資學校面對財政困擾。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7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