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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下稱司法人員薪常會)關於釐定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架構和機制的各項主要建議。
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日)強調,政府極為重視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所提的各項主要建議,肯定了政府致力維護司法獨立的決心,也進一步鞏固司法工作。
獨立諮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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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政府將建立釐定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新制度。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將由行政機關經考慮獨立機構作出的建議後訂定。
就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提供意見時,該獨立機構應以平衡處理的方式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及趨勢;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法官及司法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和津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以公營機構薪酬作為參考;生活費用的調整幅度;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以及禁止離職後再在香港私人執業的規定。
司法人員薪常會進一步建議,該獨立機構應採用透明的處事程序,並應公布其向行政機關提出的建議。現時的司法人員薪常會應予擴大,以執行擬設獨立機構的職能。
至於成員組成方面,政府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該獨立機構應由七名非官方成員組成,當中包括一名執業律師和一名執業大律師,但不包括現職或退休法官。
法定的固定常設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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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司法獨立的要素包括:任期保障、財政保障,以及司法機構體制獨立。
他說:「政府贊同司法人員薪常會的意見,認為固定常設撥款的安排在體制上提供重要的保證,讓司法機構獲得財政保障。我們將在適當時候提交法例,設立固定常設撥款以支付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金。」
立法禁止削減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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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薪常會同意有需要避免因減薪問題而對法官及司法人員造成政治壓力,但卻認為無須在現時採納這項建議。政府贊同司法人員薪常會的意見。」
發言人補充說:「當局同意,只有透過立法才可以削減公務員薪金。按此推論,削減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金也一樣。」
二○○八至○九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的暫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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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我們的目標是適時建立釐定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新制度,讓經擴大後的司法人員薪常會,能就二○○九至一○年度薪酬調整提供其建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就二○○八至○九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採用暫行安排。
如高層及首長級公務員在二○○八至○九年度所獲的薪酬調整幅度,令公務員的薪酬高於對等職級的法官及司法人員,則應調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令他們的薪酬(以金額計算)與對等職級的公務員看齊,而現時公務員與法官及司法人員之間的薪酬差距亦應考慮在內。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決定,在考慮司法機構今年及日後的薪酬調整時,該等在二○○二至零三年度、二○○三至○四年度及二○○四至○五年度適用於公務員的減薪安排應對法官及司法人員永久無效。
司法人員薪常會應行政長官邀請,就釐定本港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合適架構、機制及方法進行獨立研究。司法人員薪常會檢視了司法機構以梅師賢爵士所擬備的《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釐定制度顧問研究報告書》為基礎的各項建議。司法人員薪常會在二○○五年十一月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報告。
司法人員薪常會現由鄭維志擔任主席,委員包括范鴻齡、馮國經博士、梁冰濂及蔡克剛。在司法人員薪常會進行研究期間,梁定邦是委員之一。
完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