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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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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九日)在憲報刊登《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條例)。

  環境局發言人表示,條例為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提供法定基礎。

  有關計劃的首階段,將會涵蓋空調機、冷凍器具和慳電膽。該三類產品現時佔本港住宅用電量約百分之七十。

  根據計劃的規定,這三類產品必須貼上能源標籤,為消費者提供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讓他們可選擇能源效益較高的產品,作出更環保的選擇。

  發言人說:「在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後,每年可節省一億五千萬度電,並可因而節省一億三千五百萬元電費及減少105 000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為讓業界對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及其新規定作充分準備,條例將設有18個月的寬限期。

  市民可登上機電工程署網頁(www.emsd.gov.hk),查閱有關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



2008年5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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