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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單車設施及推廣騎單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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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單車設施及推廣騎單車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區議會分區列出所有公共單車徑、單車停放位及單車公園的位置和負責的政府部門(包括設計規劃、興建及管理),以及去年在各區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數目和傷亡人數;

(二)有否評估上述政府部門的職能有否重疊,以及應如何協調該等部門,令它們就確保單車設施安全及減少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方面的工作向公眾負責;以及會否考慮訂立有關騎單車的中央政策,並設立一個跨部門委員會,以統籌單車設施的管理及推廣騎單車的工作;及

(三)會否考慮研究鼓勵市民使用單車對空氣質素和健康的影響,以及會否與本地單車組織合作,向所有小學生提供免費或廉價的騎單車訓練課程?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全港的公共單車徑總長度,單車停放位及提供單車設施的康樂場地的數目已按區議會分區詳列於附件一;公共單車徑的位置已詳列於附件二;提供單車設施的康樂場地的位置已詳列於附件三。有鑑於單車停放位的數目非常大,而且每區的分佈廣泛,我們未有在此列出所有資料及其詳細位置。如果議員希望知道個別地區設於公眾地方及公共屋範圍的單車停放處的位置,我們可以提供詳細資料。

  至於二○○七年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數目和傷亡人數,則已按區議會分區詳列於附件四。

  各政府部門就各單車設施的設計、規劃、興建管理及維修的職能已詳列於附件五。

  我們認為各部門的職能分工雖然細緻,但沒有重疊,而且一向各部門也就單車設施的規劃及設計緊密合作,並由運輸署負責協調單車設施安全。現階段我們認為沒有需要成立跨部門委員會統籌單車設施的管理。

(三)香港人口稠密,為平衡減少交通擠塞及空氣污染問題的需要,我們一向積極推行以公共運輸系統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的政策,鼓勵市民利用集體運輸系統和其他公共運輸服務,並以鐵路為骨幹,及由專營巴士及小型巴士為鐵路網絡提供接駁服務,從而減少路面的車輛及對空氣質素的影響。根據現行的交通政策,由於香港已有完善的道路網絡及公共交通系統,而一般道路的汽車流量甚高,路面位置有限,基於道路安全及交通的考慮,我們並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

  騎單車是一項有益身心的康樂活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的「學校體育推廣計劃」每年均會以資助形式撥款予香港單車聯會,為全港中、小學提供單車訓練課程及活動。其中包括有單車「運動示範計劃」、「簡易運動計劃」及「外展教練計劃」。學校可安排在校內或由康文署提供單車及訓練場地舉行有關活動。在二○○七/八年度,康文署為學校提供了共五十九個訓練課程,約有三千二百學生參加,資助額約為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五的活動經費。

  此外,康文署每年均會資助香港單車聯會為全港六至五十五歲的市民舉辦「單車安全初學訓練班」,為他們提供基本單車技術及結構知識,以提高他們參與單車活動的興趣。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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