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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不同地區康樂文化設施收費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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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不同地區的政府康樂及文化設施收費有差異的原因及差異的詳情;及

(二)當局有否嘗試收窄或消除該等差異;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有否考慮改變政策,透過降低收費將有關差異收窄?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兩部分,答覆如下︰

(一)現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康樂場地設施的收費是沿用兩個前市政局所訂定的收費。由於當時兩局採用不同的收費政策,因此市區和新界有部分設施的收費出現差異。整體上,除了網球場,羽毛球場、標準草地足球場及游泳池在新界區的繁忙時間收費較市區為高外,新界區的主要康體設施收費一般都低於市區同類設施。康文署市區及新界區各項主要康樂設施的收費表參閱附件。

  康文署在不同地區提供的文化設施包括十三個表演場地、兩間室內體育館、十四所博物館、兩所文物中心、一所電影資料館、一所視覺藝術中心及六十六間固定圖書館和十間流動圖書館。現時該等文化設施的收費約共有五百項,主要源自兩個前市政局於二○○○年解散前所釐訂而實施至今。康文署轄下表演場地的基本租金水平主要視乎場地地點、設施水平和面積、坐位數目及服務種類等因素決定,並沒有劃一租金。在圖書館方面,現時市區及新界區圖書館因沿用兩個前市政局所訂定的服務收費至今,所以有部分服務的收費有差異,其中包括縮微膠片影印、電腦/唯讀光碟列印本、損壞語音錄音帶/光碟的膠盒、遺失語音錄音帶/光碟封面的收費及租用推廣活動室費用。在博物館方面,目前只有七所主要大型收費博物館設有$10的標準入場費(除香港科學館為$25外),其餘七所較小規模的博物館及電影資料館均不設收費。博物館收費的差異是基於有關場館的規模大小而非地區性。

(二)自從康文署在二○○○年成立後,已就各項有關設施收費進行檢討。至今,康文署已統一了市區及新界區各項康體設施(包括使用公眾泳池、網球場、足球場、壁球場、體育館、度假村等)的優惠收費安排。屬同一類別的使用人士或團體,包括小童/幼兒、傷殘人士、學生、學校、受資助機構等,在全港各區使用這些設施時,都能夠享有同樣的優惠。

  另外,政府將根據目前對有關設施和服務的補貼情況,研究劃一收費的可行性及方案。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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