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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專上學生拖欠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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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學生資助辦事處鑒於專上學生拖欠償還貸款問題嚴重(2006-2007學年的拖欠款項總額達1億1700萬元),正研究將拖欠還款兩季或以上的個案的借款人的資料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藉以阻嚇借款人無理拖欠還款。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做法會否影響借款人日後獲銀行批核貸款、信用卡及按揭貸款的機會,以及會否違反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頒布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有關條文;若有,評估的結果;及

(二)會否主動瞭解借款人拖欠還款的原因並作出跟進,以期協助他們盡快償還貸款?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的學生資助政策是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專上院校學生可按其情況,向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申請貸款以協助他們繳付學費、學習開支及/或生活費用。貸款人在完成或停止學業後,須根據借貸條款,分五年或十年,按季償還貸款。

  學資處理解個別貸款人或會有還款困難,因此已設有有效機制處理有關問題。貸款人如因經濟困難、繼續求學或患病而無法償還貸款,可向學資處提供證明文件以便申請協助。學資處會考慮個別情況批准貸款人延期還款、暫時調低其季度還款額、或延長還款期,以協助他們渡過難關。我們鼓勵有還款困難的貸款人聯絡學資處,尋求協助。

  在統計上,學資處會把連續拖欠還款兩季或以上的個案歸類為拖欠還款個案,但已獲批准延期還款者則不計算在內。截至2008年1月31日,在「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相關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下,共有約6000宗拖欠還款個案,涉及到期尚未償還款項約為1億2600萬元。

  我們十分關注拖欠還款的問題,並會盡力確保公帑不會被濫用。學資處已檢討追討拖欠還款個案的程序,簡化工作流程,並增加人手,加快循法律途徑追討拖欠款項。此外,該處亦已加強審慎理財方面的宣傳,並一直與各大專院校保持緊密合作,向學生介紹各項學生資助計劃及有關償還貸款的安排,提醒他們在申請貸款前須認真考慮貸款需要及還款能力,並強調審慎理財和依期還款的重要性。

  學資處已就如何減少拖欠還款個案徵詢政府助學金聯合委員會的意見。有建議把拖欠還款者的資料呈交相關信貸資料機構,藉以阻嚇貸款人無理拖欠還款。學資處現正研究有關建議的可行性,在落實推行前會確保新措施符合法律或有關守則的規定。我們相信有關建議有助保障公帑,並只會影響一些違反承諾及逃避還款責任的貸款人,而不會為依期償還貸款、或有實際還款困難但已向學資處尋求協助的人士造成困擾。

(二)大多數拖欠還款人並無理會學資處發出的還款通知書或催繳通知書,亦無聯絡該處以處理其債務安排,或向該處透露拖欠還款的原因或尋求協助,我們因此無法確定貸款人拖欠還款的原因。由於學資處已設有既定機制,協助因經濟、學業或健康理由而出現還款困難的貸款人,我們相信拖欠還款應與該等原因無關。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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