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核准委任香港交易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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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已核准夏佳理再度出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主席。任命即時生效。
該核准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而作出。夏佳理為主席的任命與他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的任期相同,均會在香港交易所二零一零年周年大會完結後屆滿。
香港交易所董事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的董事局會議中,推選夏佳理為香港交易所主席。《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9(1)條規定,任何人除非已獲行政長官書面核准,否則不可擔任屬認可控制人的公司主席。按《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0,香港交易所當作已根據該條例第59(2)條獲認可為交易所控制人。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日(四月三十日)公布該核准任命時說:「我們深信在夏佳理先生的領導下,香港交易所會致力進一步提升我們的市場質素和競爭力,並加強香港作為首選集資中心的地位。」
夏佳理是較早時獲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委任為香港交易所的三名董事之一,任期為兩年。
完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0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