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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政制發展專題小組第三次會議後,回應傳媒的發言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剛才民主黨表示,他們對「區議會方案」持開放態度。你現在會否認為如果在二○一二年採用「區議會方案」,會較增加新的功能組別更有希望得到立法會通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現階段,特區政府沒有定案。政府在二○○五年提出「區議會方案」讓區議員互選產生更多立法會議員,當年在立法會內獲得過半數議員支持;在社會上亦有百分之六十的市民支持。但現在我們是從新開始這工作,我們是以二○○七年十二月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後,人大常委會所作出的決定作為新的基礎來研究二○一二年的選舉產生辦法。所以,在現階段,我們是進行醞釀,在策發會、在立法會,我們聽取多方面的意見,看不同的黨派、議員及界別的代表有甚麼意見。反對黨派在二○○五年表示不能支持「區議會方案」,因為他們認為未有普選時間表。在去年十二月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現在已有了普選時間表,我希望不同的黨派,包括民主黨及其他反對黨派,大家都能實事求是、求同存異,使可以擴闊參政的空間。如果我們在下一階段提出方案時,或展開公眾諮詢時,希望大家提實質的意見。
記者:有關區議會委任制方面,「區議會方案」會否包括委任議員,還是全部都是民選議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想不需要在現階段下定論。在今日的討論中有不少委員關心,由於二○一二年尚未達至普選,如果增加一些功能界別議席的話,會否因有新增的功能界別議席而增加二○二○年達至立法會普選的難度?我們亦有向委員提到,如果二○一二年立法會的組成部分有新增的議席,特別是功能界別議席,我們想一些辦法以擴闊功能界別議席的代表性,及使其較為開放的,我們也是邁向普選的最終目標。但在現階段,我們是先聽取多些意見。在今年秋季過後,於二○○八年第四季我們會決定在甚麼時候盡快開展下一輪的公眾諮詢。
記者:你剛才表示民主派不支持二○○五年那方案是因為當時沒有普選時間表。現在有了普選時間表,你評估如果政府在這時重推二○○五年的「區議會方案」,可以「闖關」的機會是否會較大?抑或你認為還是有很多不穩定的因素?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在現階段暫不會重推二○○五的方案或其他方案,因為在去年十二月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普選時間表的決定後,我們是以這個新的基礎及比較廣闊的空間,透過策發會、立法會及社會上的討論,要進一步收窄不同黨派、不同界別及社會上的分歧。因為已經有普選時間表,我們可以逐步邁向普選,這個條件是較有利於我們達至共識。所以,我希望不同黨派可以聚焦,看到要在二○一七年達至普選行政長官,二○二○年達至普選立法會,大家會就二○一二年的安排共同努力,一方面擴闊香港的參政渠道,例如,增加多些立法會議席便可以擴闊參政渠道;另一方面為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創造有利條件,至二○一二年達至一個中轉站。
記者:其實是否已收窄了分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看到的是不同的黨派或策發會的委員都頗為實事求是,不論提甚麼方案,例如有些委員是支持新增的功能界別議席由區議會產生,或者有些委員提到其他界別,但大家都十分實事求是,認為整個選舉制度要有進步,要為社會接受及要可以邁向普選。我覺得這是積極的開始。從現在至二○一二年還有四年時間,我們希望在下階段,透過新一輪的公眾諮詢可以收窄分歧;在二○○九、二○一○年期間,看看何時最有利於達成共識,便會提出方案,希望可以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接著便可以進行本地立法,安排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
記者:有關三十五個功能界別議席,剛才有否討論究竟是重整還是新增五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今日關於功能界別議席的討論有兩方面。假設立法會的議席增加至七十個,即會有三十五個功能界別議席,今日大家用較多的時間討論,如果增加五個新議席,可以考慮那些界別。我剛才向大家解釋過,有不少委員認為可以重用區議員互選的方案,其他提出的新議席有多個不同的界別,包括中小企、婦女界、中醫以至其他界別。至於現有三十個功能界別議席,即區議會以外的二十七個界別,委員亦有提出一些意見,以擴闊代表性及社會的參與,例如有建議考慮把公司票及團體票轉為董事票及理事票。如果這樣做,以後所有選舉,不論是地區直選抑或功能界別的選舉,都會以個人為基礎來投票,而不是以團體或公司的基礎來投票。但我要強調,在現階段大家都只是在表達意見,特區政府是未有結論的。
記者:剛才胡漢清表示,他在今次及上次的會議上均有提到政府諮詢律政司的意見,以清楚界定保留功能界別是否符合普選的定義,但政府在兩次會議中均沒有回應,對此他有點意見。政府有否考慮這建議是否可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當然在要落實普選立法會時,我們需要按照《基本法》進行。在有需要時,行政當局會尋求法律意見,請律政司的同事提供法律意見用作指標。但現時第三屆特區政府的主要職責,是按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處理二○一二年的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的選舉。每次我們進行政制發展的檢討或提出方案時,根據《基本法》的程序需進行「五步曲」。有關二○一二年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五步曲」,現時我們已行了首兩步—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報告,人大常委會亦已作了決定,確認雖然在二○一二年未能達至普選,但選舉辦法可作適當的修改。在未來四年,我們要完成餘下的三步。至於二○二○年普選立法會的方案,則要留待二○一七年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及二○一六年產生的立法會處理,屆時需要走一個新的「五步曲」。這項工作並非由第三屆特區政府在現階段處理。當然,任何一屆特區政府都要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及邁向普選。
記者:但有些委員擔心,如果一直不清楚界定普選的定義,會很難為二○一二年訂立一個合適的方案。即是如果不能看到最終的目標,尤其是民主派,如果政府不能讓他們看到最終的目標,他們覺得很難支持二○一二年的方案。就此,如果你現時不處理,你如何說服他們支持你們的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所以我剛才說,整體而言,現時我們要聽取多方面的意見,要進行下一輪的公眾諮詢、不同的黨派、界別的意見都要考慮。我們希望能夠擴闊香港的參政空間,一個可能性是增加立法會的議席。假如在二○○五年增加了十個議席,今時今日各大黨派便不用費煞思量,考慮究竟應該以一條名單或是兩條名單、在港島區還是其他區安排最方便及有利的方法參選。大家如果要考慮二○一二年立法會的組成方案,就新增的議席在現階段比較實際的是考慮如何可以增強公眾的參與、如何增加議席的代表性。如果我們以這個方法、方向來設計二○一二年立法會的組成,特別是新增的議席應該屬甚麼界別,會是較為實際的做法,這亦有可能讓大家達至共識。所以在聽了數次會議後,我覺得依然有空間讓大家共同探討、求同存異,是有機會可以達至共識的。
(待續)
完
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