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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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代13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8名僱主追討約港幣85,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包括卓見顧問有限公司經營的中環數碼�}印中心及吳蔚清前經營的莎莎蜜語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各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23,068.5元及18,343.4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6名與訟人,包括Food Scope Limited trading as Crescent Boulangeria et Cafe、Hills Partners Limited、龍港物流有限公司、鴻溢發展有限公司、捷德製造廠有限公司及葉奇華經營潔衛環衛服務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11,613元、10,913.19元、9,256.8元、6,293.32元、4,307.5元及1,386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250元、210元、156元、168元、96元、90元、96元及130元。
完
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