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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社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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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動社會企業(「社企」)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讓合資格社企優先競投38項政府清潔合約的先導計劃的詳情,包括每個參與部門提供的合約數目及服務地區;合約的年期和開始日期;招標程序和結束日期;競投資格;接獲的標書數目;評審標書的機制如何防止出現價低者得的情況,以及如何防止中標社企作出超過標書要求的服務量承諾以及投得合約後無法兌現有關承諾;會否考慮向不中標的社企提供有關的原因及資料;以及何時會檢討該計劃;

(二) 鑑於前財政司司長於去年4月25日答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列席前扶貧委員會會議的政策局和政府部門預計在2007-2008年度向社企採購的產品和服務約值3,200萬元,這些政策局和政府部門在該年度的有關採購的詳情,包括採購的實際總值、數量或次數、涉及的產品和服務的種類;有關數字和種類與2006-2007年度的如何比較,以及預計2008-2009年度的有關採購數字為何;

(三) 社企專題網站和社企名錄將於何時推出,以及那些並未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認可為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的社企會否被納入其中;

(四) 政府將於本年下半年在地區層面推行的宣傳活動會否包括在政府及其他場地舉辦展銷會,以便直接向市民推廣社企的產品和服務,以及會否免費或廉價借出政府場地供社企作展銷活動之用;及

(五) 民政事務總署推行的「社會企業伙伴計劃」下的師友計劃的詳情(包括現時的學員和義務導師的人數及背景、預計招募的學員及義務導師數目、學員申請的截止日期);會否放寬申請為師友計劃學員的資格,容許所有社企(包括第三項所述的社企)的員工參加;以及配對平台的最新進展(包括獲配對的機構及項目數目,以及這些項目的背景和工作計劃)?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各部份,我的回覆如下:

(一) 讓社會企業(社企)優先競投政府清潔合約的先導計劃已於今年初開展,計劃下有38項各為期一年的政府清潔合約,由19個政府部門推出,涉及金額約1,700多萬元及超過三百個就業機會,服務地區遍及全港18區。參與的政府部門以及所提供的合約數目見附表。參與競投的社企機構必須為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認可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和信託團體。計劃下的38項政府清潔合約,由各有關政府部門邀請社企優先競投,當中大部份清潔合約的招標程序仍在進行中並會在今年第二季完成。故此,我們在現階段未能提供有關接獲報價的總統計數字。

  與評審其他政府採購合約一樣,有關政府部門在評審社企就先導計劃內的清潔合約所提交的報價時,需按《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進行。政府部門一般應接納符合服務合約要求的最低報價。政府部門亦會作出配合,例如安排實地視察,讓有關社企能清晰了解服務的要求,避免有關社企在成功競投後無法兌現承諾。此外,落選的社企可要求有關政府部門提供報價不獲接納的原因。我們亦會於今年第三季對先導計劃作中期檢討。
 
(二) 列席前扶貧委員會會議的政策局和部門在2007-2008年度向社企採購的產品和服務總值約為三千四百萬元,採購總值較2006-07年度增長約為百分之二十。採購的產品和服務包括清潔、餐飲(餐廳和小食亭)、印刷、文件送遞、園藝、運輸、搬運、橫額及紀念品製作等。在2008-09年度,除了推行先導計劃讓合資格社企優先競投38項政府清潔合約外,我們會繼續鼓勵各政策局和部門更多選用社企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三) 民政事務總署將推出以社企為專題的網站,提供與社企相關資訊,如香港社企目錄、對社企現有的支援服務、與社企有關的刊物、參考資料以及曾舉辦的活動等。專題網站預計於本年年中推出。有關香港社企目錄的資料,我們現階段考慮主要包括已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註冊的慈善機構和信託團體開辦的社會企業。至於未按上述條例第88條註冊的社企,我們在下一階段會研究如何納入。

(四) 民政事務總署將會在地區層面推廣宣傳社企,形式包括在全港18區舉辦分區宣傳活動如展覽等。在情況許可下我們會考慮沿用在去年安排社企於工展會設立參展攤位的模式,讓它們推廣宣傳其業務、作服務示範或售賣產品等。有關在全港18區推廣宣傳活動的詳情尚在草擬中,我們預計在今年稍後可公佈有關詳情。

(五) 社會企業師友計劃(「師友計劃」)是「社會企業伙伴計劃」下的一項服務,目的是為已登記成為學員的社會企業機構及團體,配對來自商界及專業界別的義務導師,為他們提供營商顧問服務,藉以提升社會企業的競爭力。「師友計劃」全年均接受申請。

  到目前為止,約八十個機構/人士已初步提出有興趣為社企當義務導師,他們都是經驗豐富的企業家、高級行政人員及專業人士;另外,亦有約十多個社企已登記為學員。我們現正逐步確認已登記成為學員及義務導師的資料,以便進行有關的計劃。由於導師會分析學員在營商上遇到的問題,並提出意見,而非就個別行業提供技能訓練,因此我們認為「師友計劃」以管理層員工為目標對象更能達到預期的效益。

  配對平台是「社會企業伙伴計劃」下的另一項服務,目的是讓有意合作的商業機構伙拍非政府機構。合作形式包括由商業機構向社企外判某些工作,或向社企提供優惠租金租用其物業或空置用地等。民政事務總署通過現有的地區網絡,包括透過各區的民政事務處,聯絡社會不同界別推行有關計劃。其中由民政事務總署推行的「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目前正處理第三期的三十多宗申請,當中約有一半是商業機構與非政府機構伙拍的項目,業務涵蓋髮廊、餐飲、旅遊、推拿及足按服務、回收及清潔服務、弱老照顧/家務助理、園藝等行業,大部分伙拍的商業機構為社會企業提供專業意見,亦有為它們提供優惠租金及客源等。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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