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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酒後駕駛的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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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剛完成一項全港性道路安全運動,拘捕了二十八名駕駛人士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

  該道路安全運動名為「Quickchaser」,於一連四天的復活節期間進行,旨在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及打擊酒後駕駛。有關行動綜合了宣傳、教育及執法三方面的工作,是警方在今年一系列道路安全運動的最近一次。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巡查全港各酒吧及食肆區,並派發了一萬五千零十張宣傳單張,呼籲駕駛者飲酒後切勿駕駛,期間共有二百一十六名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警方在行動期間採取嚴厲執法行動,進行路邊檢查,共拘捕了二十八名駕駛人士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記十分違例駕駛記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警方今日(三月二十六日)提醒市民警方全年均會嚴厲打擊酒後駕駛。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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