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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將寬免差餉轉歸公屋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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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出: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於下月起,將總數約11億4,500萬元的寬免差餉,分12個月轉歸公屋租戶。

  財政司司長在上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建議寬免2008/09年度全年差餉,以每個應繳差餉物業每季5,000元為上限。其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刊登憲報,宣布寬免全年四季差餉。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天(三月十七日)通過,將獲得寬免的差餉轉歸所有公屋租戶,包括中轉房屋暫准租用證持有人。惟繳交租值補償金的單位則不包括在內,因為相關租約視為已經終止。

  房屋署會將獲得寬免的差餉,由今年四月至明年三月,從每月的租金/暫准租用證費中悉數扣除。租期不涵蓋整月的租約,寬免額會按比例計算。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所有公屋租戶只需向房委會繳交租金,而毋須另外繳交差餉。即使在法律上無此必要,房委會在以往所有差餉寬免措施中,均把所得利益轉歸租戶。」

  至於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公屋租戶,按以往做法,社會福利署會相應調整他們的租金津貼。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評估公屋差餉,是以整座或整層樓宇計算。因此,房屋署會將差餉寬免額分攤予個別單位。

  房屋署將會發信給所有租戶,通知他們有關安排。另外,又會在每幢大廈張貼通告,列出各類單位可獲扣除的差餉寬免額。




2008年3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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