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六題: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現時,修讀全日制小學至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若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超逾10分鐘步程,並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可在通過入息審查後獲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下的車船津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比較上述計劃與1988年前實施的學生半價證計劃的成本效益;

(二)鑒於現行的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津貼是以往返居所與學校的公共交通工具平均收費計算,政府會不會檢討是否應把學生於假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開支納入資助範圍;及

(三)鑒於主要的公共交通營辦商現時只向12歲以下的兒童提供半價優惠,政府有沒有計劃向12歲或以上的全日制學生提供交通半額津貼;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的學生資助政策是確保學生是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機會。現時由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審批的多項學生資助計劃均設有入息審查機制,作用是確保公帑運用得宜,以及令真正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得到適切的資助。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為修讀全日制中、小學以至學士學位課程而有經濟困難的本地學生提供津貼,以資助他們往返學校的交通費用。申請人若能通過入息審查、就讀的學校與居所距離超逾10分鐘步行時間,以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則視乎實際家庭經濟情況,可獲得全額或半額的車船津貼。全額津貼的款項相等於學生在學期之間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平均收費的全數,而半額津貼的款項則屬於平均交通費的五成。此計劃能讓學生有彈性地選擇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並可以為真正有經濟困難的家庭提供適切的資助,有效地減輕他們在支付往返學校交通費用方面的負擔。

  至於在1988年被「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所取代的「學生乘搭車船優待証計劃」一般稱作「學生車船半價証計劃」,則劃一為所有年齡屆乎12至25歲的全日制學生提供乘搭指定交通工具半價的優惠。

  前核數署於1985年發表有關調查報告,指出「半價証」計劃有若干不足之處,包括行政運作繁複、在設計上容易引致學生非因學習而需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可能直接導致政府多付費用予交通營辦商等。此外,我們認為該計劃並未能為經濟上最困難的學生提供全額的資助,反而讓公帑用作資助經濟上全無困難的學生往返學校的交通費。

  現時的「學生車船津貼計劃」設有入息審查機制,並且按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提供半額或全額津貼,加上行政運作比較簡單,所以更能集中照顧有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需要,亦更具成本效益。

(二)至於資助範圍方面,「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旨在資助學生往返學校的交通費用,所以我們無計劃把學生於假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開支納入資助範圍之內。

(三)現時「學生車船津貼計劃」自1988年以來運作良好,期間我們亦有因應實際情況作出多次改善,例如為最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全額津貼,以及取消領取津貼的年齡上限等,確保有經濟困難的學生獲得適當的資助,而公帑亦用得其所。我們無意改變目前以入息審查為基礎的資助模式,亦無計劃恢復成本效益較差的「半價証」計劃。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