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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文物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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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新界人士向本人反映,指新界鄉村歷史悠久,有眾多具文物價值的歷史建築物,亦蘊藏豐富的傳統風俗文化(例如舞麒麟、客家山歌、嫁娶儀式及神功戲等),是珍貴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他們又指出,雖然政府已設立了三間專門介紹新界傳統文化的專題博物館,但非物質文化不能單靠硬件的展示而得以承傳,而是需要一代接一代的沿襲和承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任何保育鄉村歷史建築物的政策;若有,詳情為何,以及過去三年,保育鄉村歷史建築物及市區歷史建築物的支出各有多少;若沒有相關政策,會否研究制訂該政策;及

(二)會否考慮投放適當的資源保育鄉村的非物質文化,以及與新界鄉議局及各個鄉事委員會合作制訂協助鄉村非物質文化承傳的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一向致力保育本港的文物建築,包括鄉村文物建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的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負責為文物建築進行紀錄、研究和保育工作。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布為法定古蹟的文物建築中共有三十六項位於新界區,它們均獲妥善修復,並開放予市民參觀。此外,政府在屏山和龍躍頭分別設立文物徑,有系統地介紹當地主要的文物建築。政府更在舊屏山警署設立鄧族文物館暨文物徑訪客中心,介紹屏山鄧族歷史及文物徑沿途古蹟,訪客中心每年營運支出約為300萬元。

  過去三年,古蹟辦用於修復和維修文物建築的開支詳見附件。

  此外,政府會擴大維修項目財政資助的適用範圍,由只涵蓋法定古蹟或將會成為法定古蹟的私人物業,擴展至涵蓋已評級的私人歷史建築。

(二)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政策由民政事務局局長負責。民政事務局一向重視新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承傳。康文署的博物館如香港歷史博物館和香港文化博物館均致力紀錄傳統鄉村習俗、收藏和展示新界的文物。康文署更於二○○六年在香港文化博物館內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組,以配合於同年四月正式生效的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工作。政府現正積極籌劃進行全港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以編製香港第一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政府將邀請本地學者專家及社區人士組成專責小組,為調查工作提供意見,更會與鄉議局和各鄉事委員會保持聯繫,以便普查工作能順利進行。待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製訂後,政府會整體研究有關政策,及考慮投放適當的資源,加強本地包括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教育、傳承和推廣工作。

  另外,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成立的屨釩H勳爵文物信託,其宗旨是透過籌辦活動,以及資助社區組織或個別人士推行與文物有關的活動和研究項目,保存和保護香港的文物。該信託每年均會接受資助申請,而大部分的申請是來自個人、非政府機構及高等教育院校。獲批核的申請是以宣傳教育、復修保存,以及研究調查為主。該信託於二○○六年批准十三項資助申請,總數352萬元;而二○○七年則批准十五項資助申請,總數203萬元。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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