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簽署學術合作計劃培育航運業人才(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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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二月二十七日)簽署一項安排香港大學與大連海事大學互換法學院學生的學術合作計劃。該計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助,旨在訓練有志從事海事法律工作的法學院畢業生。
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與大連海事大學校長王祖溫分別代表兩所大學簽署該項計劃。
鄭汝樺說:「這次大學學生交換合作計劃是香港航運發展局、香港大學及大連海事大學的首次學術合作,目標是培養具有航海法和普通法知識的航運專業人才,為國家和香港的航運界服務。他們的努力,亦將有助鞏固香港作為航運中心的地位。」
獲選的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將在香港大學修讀為期一年的普通法碩士課程。獲選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畢業生,則會修讀大連海事大學的海商法碩士課程,為期兩年,而在第二年可在香港實習及撰寫論文。
對於所有參加此項計劃的本港或內地交換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都會全數資助學費,以及津貼學生在異地修讀時的生活費,條件是他們承諾完成學業後在本港航運界工作至少十二個月。
香港航運發展局將成立指導委員會,審核香港大學和大連海事大學分別呈交的獲提名學生名單。指導委員會成員將包括兩所大學的代表。
運輸及房屋局已為計劃預留港幣八百萬元,計劃由二○○八至○九學年起,每學年資助兩所大學各接受八至九名交換生。
完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