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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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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飭令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元朗市地段81及119號屏會街同發大廈地下P1號鋪。由今日(二月二十六日)至三月十日,店鋪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上址店鋪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於去年八月及九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上址店鋪人士於去年五月及八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三十分,並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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