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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管局接獲電視節目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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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自無�邦q視翡翠台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七日晚上八時至十時三十五分播放電視節目「雪中送暖」以來,收到約2,100宗公眾人士的投訴。

  經研究後,發現其中 1,445宗投訴與該節目有關。大部分投訴人表示不贊成一名本地演員兼歌手在上述慈善節目中出現。他們大多認為有關藝人參與該節目的演出令人不安和對兒童構成不良影響。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經仔細研究有關投訴的內容和相關條例後,行使《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第391章) 授予的權力,裁定上述投訴並不屬該條例第11(1)條的範圍,即有關條例並無授權廣管局處理有關投訴。廣管局認同有關決定。廣管局會依據一般程序將有關投訴轉達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完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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