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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今年繼續實施特別換領牌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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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避免市民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之前趕往各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為即將期滿和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辦理續期手續,當局已在近年實施了特別的安排。由於有關安排的效果十分理想,當局今年將繼續這項安排。

  運輸署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日)表示︰「這項特別的安排在過去數年發揮顯著的成效。各牌照事務處在財政預算發表前數天所需處理有關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續期的申請,均維持在大致正常的水平,沒有出現不正常的人龍;而市民對有關安排亦深表歡迎。」

  今年的安排詳情如下︰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續期的車輛牌照(即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期滿,或已經期滿但車輛仍有登記的牌照),可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或該日前合資格續期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或該日之前期滿,或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或之前進行換領時已期滿不足三年的執照),可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續期。

  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

  合資格的牌照/執照持有人毋須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的費用,而趕往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換領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

  發言人強調︰「有關安排純粹是為處理可能出現的人龍問題而實施。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並無任何關係,運輸署亦不知悉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現時,市民可透過互聯網、郵寄,以及投入設於運輸署四個牌照事務處的投遞箱,提交換領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的申請。當局鼓勵市民以這些方式辦理換領牌照的事宜。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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