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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假期外遊市民請提早辦理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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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處發言人提醒有意在復活節假期外遊的市民,必須盡速辦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

  現時處理香港特區護照申請需時十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至於十一歲以下而未領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兒童的申請,處理時間則為十九個工作天。某些國家規定旅客須持有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的護照才可入境。若以郵遞、投遞或網上方式遞交申請,請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因遺失或損壞而須換領護照的人士,其申請需較長的時間處理。

  入境處只會接納市民以合理理由要求緊急簽發護照,一般不會優先處理市民以觀光旅遊提出的申請。

  護照申請表格及有關申請手續和所需證明文件的資料簡介,可向入境事務處總部及轄下各入境處分處索取。如有任何查詢,市民可瀏覽本處網頁(www.immd.gov.hk),亦可致電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或傳真至二八七七 七七一一與本處聯絡。



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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