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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運動打擊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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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剛完成一項全港性道路安全運動,拘捕四十六名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的駕駛人士。

該項名為「Quickchaser」的道路安全運動,由二○○八年二月一日至昨日(二月十日)進行,旨在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及打擊酒後駕駛。有關行動綜合了宣傳、教育及執法三方面的工作,是警方在今年一系列道路安全運動的最近一次。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巡查全港各酒吧及食肆區,並派發了約二萬一千六百張宣傳單張,呼籲駕駛者飲酒後切勿駕駛,期間共有四百零二名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警方在農曆新年期間採取嚴厲執法行動,進行了一千零十一次路邊檢查,共拘捕了四十六名駕駛人士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記十分違例駕駛記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發言人今日(二月十一日)提醒市民警方全年均會嚴厲打擊酒後駕駛。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2008年2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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