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居民因替他人辦理登機手續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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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九日)稱:「一名香港居民因替一名內地訪客辦理登機手續,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四十二歲的男被告鄧浩天,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
案情透露,一名內地男子於去年五月二十九日持一本偽造香港特區護照、一張偽造香港特區身份證及登機證準備登上前往多倫多的客機。該名內地男子所持的證件皆顯示其姓名為鄧浩天。由於他所持的護照及身份證懷疑是偽造的,入境處調查人員於是向該男子展開調查。
於去年六月十四日,入境處調查人員向鄧展開調查。鄧聲稱他已遺失其特區護照,並否認曾於五月二十九日到過香港國際機場及替涉案內地男子辦理登機手續及提取登機證。
證據顯示,鄧確實曾於五月二十九日到過機場及替該內地男子辦理登機手續及提取登機證。化驗結果亦証實該名內地男子所持的特區護照及身份證均為偽造的。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被裁定犯普通法中的串謀欺詐罪的人,可處監禁十四年。
完
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18分